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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3-044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认真履行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在提高产量和市场占有份额的同时,把握好市场价格变动的节奏,调整经营策略,加快存货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同研发新产品,实施工艺改造,为将来小包装油上市和毛利率水平提升,奠定技术基础。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64号”文《关于核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78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成功完成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99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767,57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224,03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4,78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523,444,030.00元。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 下半年,公司在稳定经营成果,努力保证经营目标顺利达成的同时,仍致力于向产业链上下游以及关联业务方面发展,并寻找产业扩张的机会,稳步推进“将本公司打造成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中型综合性粮油企业”的战略目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东凌粮油 证券简称:000893 公告编号:2013-040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朱桂龙、沙振权先生因出差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洪斌先生代为投票表决,董事徐季平先生因出差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马恺先生代为投票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码头工程”一次性增资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码头工程”一次性增资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4.《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东凌粮油 证券简称:000893 公告编号:2013-041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一次性增资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一次性增资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按照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申请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股本人民币44,78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64号”文《关于核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78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截至2013年3月1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99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767,57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224,03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4,78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523,444,03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验字[2013]第1200576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以下简称“码头工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植之元”)负责具体实施。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中用于“码头工程”投资建设的专项资金9620万元,对广州植之元实施一次性增资。对广州植之元实施增资后,募集资金以广州植之元名义开设银行专户进行管理,广州植之元、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监管。增资完成后,广州植之元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在2011年9月16日公告的《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项目投资估算该项目将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实施,项目总投资额9,620万元,本次发行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增资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增资与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项目不存在差异,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万环西路新安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侯勋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全精炼、半精炼,有效期至2013年5月7日);销售豆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 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100%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以下简称“码头工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植之元”)负责具体实施。 2. 广州植之元的经营情况 广州植之元配置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大豆油粕生产线、一级油精炼生产线、棕榈油分提生产线和包装油生产线,从原料接收到产品出厂,全部自动化和智能控制,主要产品为食用油和蛋白饲料原料,每天可加工大豆10,000吨,分提棕榈油1,000吨,精炼一级食用油1,000吨,灌装各型包装的食用油200吨。广州植之元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的广州植之元的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履行程序增资程序。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2、预计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今年的利润没有影响。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东凌粮油 证券简称:000893 公告编号:2013-042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主要内部如下 一、定向增发情况 公司按照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申请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股本人民币44,78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64号”文《关于核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78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截至2013年3月1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99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767,57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224,03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4,78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523,444,03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验字[2013]第1200576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二、用定向增发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截止2013年4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711.1万元,主要用于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711.1万元。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项目金额确定审查意见 1.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进行鉴证,鉴证意见:我们认为:《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13年4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章童、张东,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决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同意东凌粮油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备查文件将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东凌粮油 证券简称:000893 公告编号:2013-043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对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64号”文《关于核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78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截至2013年3月1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99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767,57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224,03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4,78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523,444,03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验字[2013]第1200576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848万元,其中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30,848万元。其中:食用油综合加工项目 8,248万元,食用油包装车间项目3,780万元,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1,82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7,000万元。此外,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421,359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1,550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26,2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07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1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3年 3月1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广州增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广州天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公司在工行广州增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02041129200280893;公司在中行广州天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37960419635。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与华泰联合、工行广州增城支行、中行广州天河支行分别签署的上述协议,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6月30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三、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食用油综合加工项目、食用油包装车间项目及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0,848万元,工程进展顺利,项目桩基、设备招标采购等基本完成。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2013年4月 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711.1万元,置换资金主要用于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该议案已提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东凌粮油 证券简称:000893 公告编号:2013-045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但卓云、兰江平、唐兵出席了会议,占应出席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一次性增资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内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中的2711.1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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