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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3-L3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2013年8月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2013-L34 号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于2013年9月2日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3-L3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信托公司申请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人为本公司,借款期限2年,融资规模不超过7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12%/年。 担保方案:(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阳光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苑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阳光大厦项目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嘉润园)C9区5号楼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3)星泰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阳光上东(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二区)28号楼的底层商铺(C9底商)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 2、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3、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YANG GUANG CO., LTD. 公司法定代表人:唐 军 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2、财务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829,801千元、总负债3,466,555千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716,500千元、流动负债总额2,576,556千元),净资产2,800,307千元。营业收入545,978千元、利润总额323,685千元、净利润265,480千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障公司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持续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565,900千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1.63%,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万元。 五、其他 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最终信托借款方案、信托机构、有关协议的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2-L3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3年9月2日上午9:30 4、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6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8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怀柔区雁栖镇莲花池泰莲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13-L33号及2013-L34号公告。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30日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文娟 联系电话:010-68366107 传真:010-88365280 邮编:100044 2、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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