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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3-023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40,343,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443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8月19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2010 年7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905号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7,000万股。2010 年8月6日,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80 元/股。2010 年8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中的5,60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网下配售的1,400万股于2010 年11月18日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由610,161,768股增加到680,161,768股。 2011年8月18日,股东广州市华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诚毅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揭阳市安信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禁售承诺已履行完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禁售承诺已部分履行完毕。因此,共有69,818,100股的限售股于2011年8月18日上市流通,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6%。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80,161,76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139,817,300 万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为540,344,46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各项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1)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INTERBREW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中文译名:英特布鲁投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永信国际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诺:对于从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转由其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其将承继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的禁售期义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其他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8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40,343,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443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4家;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5、经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股东名称以及禁售期等情况与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所做承诺一致。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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