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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3022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2013-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盘江公司")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10亿元之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盘江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置换部分高利率银行贷款,以降低财务费用,优化债务结构。(详见《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 二、获准发行情况 北盘江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27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发行上述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已获交易商协会接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盘江公司本次获准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北盘江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三)北盘江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要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北盘江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北盘江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北盘江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北盘江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北盘江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北盘江公司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271号)。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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