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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3-057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公告 2013-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订概况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3年8月12日与苏州鸿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洋医药”或“乙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公司委托鸿洋医药就公司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磺达肝癸钠、依诺肝素钠原料药的药品生产批件提供专项技术服务。 二、合同对方情况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鸿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王芃(JOHN PENG WANG);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从事医药及其中间体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销售公司研发成果和产品; 股东(发起人):王芃(JOHN PENG WANG),苏州圣泰万德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3日; 注册号:320500400040899。 鸿洋医药由留学归国博士成立,致力于心脑血管、抗肿瘤药的研究和开发,主要产品抗凝类,如肝素锂,肝素钙以及达肝素钠等低分子肝素钠,超低分子肝素钠及全化学合成磺达肝癸钠等;治疗糖尿病类,如全化学合成米格列醇及伏格列波糖等;抗肿瘤药主要有他滨类糖类药物。 鸿洋医药创始人王芃,美籍华人,于苏州大学化学系获得学士学位,后于日本广岛大学工学研究院获得硕士、博士学位。2004年后,在美国美药星(Amphastar)制药公司担任高级科学家、技术主管,主要从事多糖类(包括肝素类)仿制药和新药的研发、FDA新药申报、动物临床、生产技术、成品技术支持。2011年6月后,创办苏州鸿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总裁兼技术总监。 2、合同对方股权结构
3、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的关系说明 鸿洋医药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技术服务的内容: 乙方向甲方申报磺达肝癸钠、依诺肝素钠原料药的药品生产批件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包括提供制备工艺,设备选型,原料、成品(及杂质)的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等。 (二)技术服务的期限: 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甲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磺达肝癸钠、依诺肝素钠原料药的药品生产批件获得批准。 (三)技术服务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1-1、磺达肝癸钠技术服务费总额:270万元(人民币); 1-2、磺达肝癸钠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本合同签署之日后7日内支付乙方100万元; (2)甲方按乙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原料药申报批次的生产,且能用于未来制剂客户的制剂申报批次的生产,原料药和未来制剂客户的制剂产品的生产达到技术目标,质量符合申报要求,并确认收到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支付乙方50万元; (3)甲方递交原料药和未来制剂客户递交制剂的申报资料,并通过研制现场和生产现场核查后支付乙方70万元; (4)甲方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料药和未来制剂客户的制剂的药品生产批件后支付乙方50万元。 2-1、依诺肝素钠技术服务费总额:230万元(人民币); 2-2、依诺肝素钠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本合同签署之日后7日内支付乙方80万元; (2)甲方按乙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原料药申报批次的生产,且能用于未来制剂客户的制剂申报批次的生产,原料药和未来制剂客户的制剂产品的生产达到技术目标,质量符合申报要求,并确认收到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支付乙方50万元; (3)甲方递交原料药和未来制剂客户递交制剂的申报资料,并通过研制现场和生产现场核查后支付乙方60万元; (4)甲方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料药和未来制剂客户的制剂的药品生产批件后支付乙方40万元。 (四)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由于技术水平不符合申报条件需要甲方补充研究,乙方应提供协助,或由乙方补充研究;经补充研究仍不能符合申报条件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因技术原因,导致申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余款不再支付。但甲方支付的中间体购买款项不退。 (五)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国内外报道该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疗效质疑而导致国内外药政官方宣布产品退市或限制使用,甲方终止项目申报时,双方各自承担责任和已支付的费用,余额不再支付。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签订半年内在中国国内向第三方提供此技术服务。 (七)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全球低分子肝素药物的主导品牌为依诺肝素钠(Lovenox)、达肝素钠(Fragmin)、那曲肝素钙(Fraxiparine)、亭扎肝素钠(Innohep)。其中依诺肝素钠由全球第四大制药公司法国Sanofi-Aventis(赛诺菲-安万特)生产,达肝素钠由全球第一大制药公司美国Pfizer(辉瑞制药)生产,那曲肝素钙由全球第二大制药公司英国GlaxoSmithKline(葛兰素史克)生产,亭扎肝素钠由世界知名医药公司丹麦Leo(利奥)生产。2008年,上述四种药品销售额合计占全球低分子肝素药物市场约90%的份额,其中依诺肝素钠拥有最高的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2006年-2012年依诺肝素钠销售情况与预测(单位:亿美元):2006年为34.35亿美元,2007年为39.91亿美元,2008年为44.35亿美元,2009年为48.78亿美元,2010年为42.13亿美元【资料来源:《全球抗血栓药物市场调研报告》】,依诺肝素钠2006-2008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63%。2010年赛诺菲的依诺肝素钠(低分子肝素钠)在中国销售2.16亿欧元,增长36.6%。 磺达肝葵钠活性成份的合成于1988年获得欧洲专利当局的专利证书,已于2008年到期失效。2001年12月13日获得欧洲药品审评署EMEA批准,2002年初获得美国FDA批准上市。2004年赛诺菲Sanofi-Synthelabous与安万特Aventis合并时已将该品种转让给GSK。由于其临床上的安全性,其产品寿命目前看不到时限,其终将成为肝素类产品中的首选支柱产品。目前,已在法国、英国、德国、中国和美国等国上市,临床上用于治疗和预防深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同时适应症还在不断增加。全球2008年销售1.72亿美元;2009年销售2.94亿美元,增长70%;2010年销售6亿美元,增长100%。2008年GSK获批进入中国市场,在没有医保完全自费的情况下,国内2010年销售4.3亿,销量300万支。此后,GSK持续不断的市场推广,会在随后确立其核心用药地位。2010年医保调整后刚刚进入16个省份的地方医保,目前尚未进国家医保,销售处于起步阶段并逐步替代低分子肝素的市场。 随着公司葡甲胺、硫酸氢氯吡格雷等原料药品种分别通过国内外的认证工作,公司正式涉足原料药领域,可以进行原料药品种的生产销售。但目前已生产、已获批、或者在报批的原料药品种不能完全满足公司未来拓展原料药业务的需要。公司通过与国内外专业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的合作,能加快研发、加快报批、加快开发原料药市场,能迅速获得潜在优势原料药品种的报批先机。 本次,公司借助鸿洋医药在申报品种中研发的杂质数量、重量方面的领先优势,同时结合自身纯化技术和研发力量的产业优势,委托鸿洋医药就申报磺达肝癸钠、依诺肝素钠原料药的药品生产批件提供专项技术服务,有助于公司新原料药品种的开发和上市,帮助提高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优势。但该原料药品种的生产销售还需要进一步获得相关药品监管机构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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