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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本公司新增兴业银行为旗下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场内简称:诺安油气,基金代码:163208)、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场内简称:诺安中创,基金代码:163209)的场外销售机构。 自2013年8月14日起,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 本公司将同时在兴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及开展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3年8月14日起,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旗下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普通申购费率。目前,投资者在兴业银行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具体办理的业务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13年8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并扣款成功的,申购费率统一优惠为0.6%,原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 2、自2013年8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办理诺安油气能源(QDII-FOF-LOF)、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的定投业务,均享受如下费率优惠: (1)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 (2)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 3、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4、优惠活动期间, 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兴业银行的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兴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或前往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 www.cib.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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