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复苏存在反复,国内经济结构转型矛盾重重,整体需求仍处低迷,市场竞争激烈。在此严峻情况下,公司得益于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和全体员工的努力,依然取得了生产量,销售规模和经营利润的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3,747.43万元,同比增长11.89%;净利润2,871.78万元,同比增长4.91%。利润未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频繁。报告期内,公司仍保持行业第一,占据17-18%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竞争优势,在产能上已具有9.5万吨/年,规模优势明显。 在产业链布局上,公司坚持“专注主业,适度延伸”的战略,确保产业安全和成本效益,除了深化与上下游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1年成立的“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规划产能4万吨/年新戊二醇产能,目前在建产能1万吨/年;参股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设计产能3万吨/年新戊二醇产能,目前两个"新戊二醇"建设项目在安装调试末期,未来将灵活应对主业原材料的波动,同时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市场开拓上,依靠产品和品牌优势,赢得了国内外主要客户采购体系的一致认可,存量市场和增量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升。在外贸出口中,上半年出口收入4,861.79万元,连续多年保持高额出口,这为未来产能的持续释放奠定坚实基础。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产能质量,开拓市场需求,保持研发优势,优化产业链条,介入行业整合,争取实现全年目标,保持多年以来的一贯发展势头,更上一个台阶!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3-02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8月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3年8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8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3年8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的通知,刘志坚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50,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4%)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签订了《质押合同》,用于个人融资需求。刘志坚先生已于2013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3年8月15日起至刘志坚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刘志坚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5%;截至本公告日,刘志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4,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4%。 特此公告 附: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