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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3-23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十分复杂,在国际经济整体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复杂变化带来的不利因素,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和市场布局,培育新市场,加强成本管控,提升产品技术,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796.23万元,同比增长1.6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8,685.3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7%,占全部营业收入的96.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4.94万元,同比下降9.1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基础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优化生产流程,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不断开发和培育新市场,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公司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同时,采取一系列持续改进与创新措施,进一步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加强市场开拓力度 根据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建立灵活的机制应对市场的变化,在保证各产品市场稳定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3、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规范公司运作,加强风险监控,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充分授权经营层,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实施。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世尧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3-2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6日上午8: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世尧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3年8月1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半年度报告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8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3年8月1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3-2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6日上午10: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文菊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3年8月1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半年度报告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议案内容请见刊登在2013年8月1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3-24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1328号文核准,丽鹏股份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245,211股A股股票,并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2012年10月30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0,738,46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9,599,993.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6,800,058.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2,799,934.54元。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2年11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5,162,227.73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2日出具(2012)汇所综字第7-071号《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8,137.64万元,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1.05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42.21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7.56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815.34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11月分别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7日 附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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