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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3-025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3年8月16日上午09:00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总经理陈镜清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13年8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3,1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94%; (二)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詹黄秋兰女士、范国斯先生、李贻辉先生因在国外出差未能参加会议,独立董事范霖扬先生、安庆衡先生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21.88万吨的再生铝合金锭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审议通过了《关于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玉栓律师、吴团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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