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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部分上市公司业绩真实性存疑将对政府补助等特定项目的信披要求做出具体规范 2013-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郑晓波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昨日,证监会发布《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和《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监管情况阶段性通报》。针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避重就轻、缺乏针对性,导致信息的相关度不高的情况,证监会表示,将陆续对政府补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收入确认等特定项目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做出具体规范,并通过发布信息披露解释公告的方式,细化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通报》称,总体来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财务报告及审计质量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评价及内控审计工作在上市公司中稳步推进。但仍有部分公司业绩真实性存疑,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针对性不足,财务会计处理不恰当,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募集资金运作不规范,公司治理仍存在完善空间,内控信息披露可比性差,审计程序不充分,同时,特殊行业、新业务、海外业务等对信息披露提出新的挑战。 《通报》透露,上市公司年报监管下半年重点工作将以现场监管为主。目前各证监局正在集中进行现场检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拟与沪深专员办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检查力度和问责力度。 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大年报监管专题研究,根据监管实践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加强与财政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推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修订与完善;修订现有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细化信息披露要求;继续研究出台特殊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探索建立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性、个性化披露信息。 同日披露的《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称,从年报披露情况看,上市公司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有所增强,对于涉及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等较为复杂的交易,基本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总体来看,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所提高,但在个别方面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需加以改进,主要包括: 一是部分公司财务报告存在低级错误,披露的严肃性有待提高;二是会计政策披露缺乏针对性,与投资决策的相关性有待加强;三是业务模式、盈利模式不断创新,涉及的会计问题有待研究;四是个别公司涉嫌存在会计和信息披露虚假问题,有待进一步核查。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通过明确会计准则执行口径、细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大对会计事务所监管力度等方式,对年报分析中发现的会计、审计和内控实施问题进行跟踪处理。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收入确认以及股权激励等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问题,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造成准则执行不一致的,证监会将积极配合财政部,通过修订准则或发布准则解释等方式加以完善。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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