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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势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内经济增速继续放缓,公司依然坚持稳健经营的思路,按照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着力抓好主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优化内部资源,采取灵活的营销策略,降本增效,使业绩得到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较好,201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9,407,377.92元,实现净利润 24,055,853.9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33,328.8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53%、6.92%、10.1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29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8月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通”)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技术研发力量和市场拓展力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捷顺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捷顺通公司注册资金将达到人民币10000万元。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项目完工日期调整至2014年8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的完工日期调整至2014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有利于更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捷顺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细内容刊登在2013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3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9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吴希望先生召集,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吴希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规范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3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或“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并于2011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共计募集资金43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4,095,652.54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04,34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第0275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截止2013年8月15日,需要延期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三、延期原因说明 1、“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现主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完成并竣工,由于与项目总包商的费用正处于核算阶段,房产证未能如期办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受到了影响。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由于公司重新按照智慧城市的新需求和标准进行了研发方向和重点功能的微调,项目的实施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基本生产供给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进行适当的调整。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有利于更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规范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未来发展方向,采取审慎的态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是基于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的考虑。本次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 1、捷顺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捷顺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捷顺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3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0元,共计募集资金43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4,371,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0,629,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24,652.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04,34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第02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3,333,445.61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180,993.92元;2013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796,137.57元,2013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68,666.5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4,129,583.1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449,660.49元。 截至 2013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1,224,424.7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6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2012年12月19日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的存储余额包括定期存款账户余额8,000,000.00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4,125,748.19元。 注2: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的存储余额包括定期存款账户余额76,299,713.41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200,616.67元。 注3: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结构性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的存储余额包括结构性定期存款账户余额124,830,000.00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1,036.50元。 注4: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结构性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的存储余额包括结构性定期存款账户余额13,000,000.00元,活期存款账户余额4,767,310.00元。 结构性定期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本产品属于人民币保本实体信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01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2012年1月本公司向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支付增资款1,7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深圳惠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于2012年2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惠隆验字[2012]51号)。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营销网络扩建工程、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由于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3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通”)是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公司当前情况及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对捷顺通进行增资,用于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技术研发力量和市场拓展力度。增资后捷顺通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计划在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3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投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元增资捷顺通公司。 3、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捷顺通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增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捷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唐健 5、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磁卡、智能IC卡、RFID产品、安全防范设备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交易收费系统的技术开发、管理、运营、信息咨询,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无变化,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捷顺科技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对捷顺通进行增资。 三、投资目的及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将用于捷顺通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技术研发力量和市场拓展力度。增资后能否促进捷顺通增强业务拓展能力,达到预期目的,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捷顺通公司在第三方支付业务领域的研发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从而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该项目是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实现未来发展规划、增强成长性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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