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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通行费)收入为2.979亿元,占全年计划5.95亿元的50.07%,较上年同期降低5.28%。主要原因有: (一)1、2月份为运输淡季,同时受雾霾天气影响,封路时间较长; (二)2013年上半年有三个节日受到国家重大节日小型客车免费政策影响,共计13天,免费金额约1325万元; (三)计重收费后单车费额下降,特别是货车单车费额大幅下降;今年上半年重载货车收入占货车总收入的5.19%,比去年同期的7.43%下降了2.24个百分点; (四)周边公路网更加完善,通道车辆合理分流,造成单车平均行驶里程进一步缩短,同比下降3.44%; (五)自唐津高速2012年6月26日黄骅方向断路施工以来,塘沽西站流量持续下降,同比下降26.22%。 2013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受到政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和恶劣天气影响较大,同时周边公路网更加完善,通道竞争压力不断加剧,通行费征收额持续减少。公司将充分发挥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力争完成年度通行费征收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在前期披露的“一主两翼”的发展战略指引下,在主业投资发展方面,公司积极寻找主业项目投资机会,分析了多个项目的投资可行性,丰富了主业项目的储备;在主业相关领域方面公司参与完成了高速公路交通广播试点项目,计划以此为契机探索在智能交通和交通信息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拓展业务;在多元化业务发展方面,上半年与龙江交通共同投资的地产项目正式开工也标志着公司在地产业务方面尝试正式开启;公司进一步调整业务管理架构,整合资源,降本增效,同时在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这些工作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3-19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7日14:30分在鄂尔多斯艾力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共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监事刘振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徐毅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6名,实际行使表决权监事6名(第二项议案实际行使表决权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格式、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3年半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 2、审议公司拟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的议案。 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一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拟定与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招商新能源(深圳)公司共同合作出资4.5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25亿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50%股权)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100%股权(该光伏电站已于2011年底建成并网发电),上述两家公司均为香港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制造、销售及提供太阳能相关产品分包服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旗下企业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24.04%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深圳)公司为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因非公司可控原因一直未能有效使用,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有利于解决募集资金长期未能有效使用的局面,从而为全体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同意具备履行条件时将该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派驻监事马涛女士回避表决。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3-18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的议案,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公司将于两个交易日内,对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内容进行详细披露。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7日上午9:00时在鄂尔多斯艾力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共14名,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副董事长李惠杰先生、董事彭顺义先生、李绪明先生、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分别委托董事王树行先生、董事徐术通先生、董事长郑海军先生、独立董事秦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5名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4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4名(第三项议案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海军先生主持,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审议公司2013年-2015年战略规划。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公司拟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的议案。 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世界常规能源供应短缺危机日益严重,寻找新兴能源已成为世界热点问题,光伏发电行业属于新兴能源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大力推广,具有广阔发展潜能。 本公司拟定与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招商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100%股权,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为世界最大单体生态农业工厂屋顶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3.8MW,占地60万平方米,已于2011年12月25日成功并网。包括20MW和3.8MW两部分,分由丰县晖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和丰县中晖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承载,本次拟收购两部分100%股权。 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招商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均为香港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00686.HK)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制造、销售及提供太阳能相关产品分包服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间接持有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24.04%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为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与收购合作方商谈,合作三方达成如下意向: 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25亿元,持有收购项目50%股份,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出资人民币2亿元,持有收购项目44.44%股份,招商新能源(深圳)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持有收购项目5.56%股份,共计持有该项目100%股份。 股权交割后项目公司成立董事会,设三名董事,本公司委派两名董事,招商新能源深圳公司委派一名董事,董事长由本公司派出的董事担任。收购完成后,我公司将该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合作3年后,本公司有权选择行使以下条款: (一)本公司继续持有项目公司50%的股份; (二)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之一以现金回购本公司所持项目公司50%股份,保证本公司年收益率不低于8%,3年收益共计24%; (三)本公司有权要求回购方以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等值股票做为对价支付,每股价格人民币1.6元港币。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一直未能有效使用,董事会认为公司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有利于解决募集资金长期未能有效使用的局面,从而为全体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 独立董事对该收购项目进行了事前了解,并签署了事先认可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在本次会议上对该收购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招商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签署带有限制性条款的《收购协议书》,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聘请中介机构办理项目公司资产评估、审计等事项。待所有限制性条款具备履行条件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派驻董事郑海军先生、陈元钧先生、孟杰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公司将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收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3-19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7日14:30分在鄂尔多斯艾力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共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监事刘振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徐毅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6名,实际行使表决权监事6名(第二项议案实际行使表决权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格式、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3年半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 2、审议公司拟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的议案。 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一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拟定与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招商新能源(深圳)公司共同合作出资4.5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25亿元人民币,占项目公司50%股权)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100%股权(该光伏电站已于2011年底建成并网发电),上述两家公司均为香港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制造、销售及提供太阳能相关产品分包服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旗下企业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24.04%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深圳)公司为金保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因非公司可控原因一直未能有效使用,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有利于解决募集资金长期未能有效使用的局面,从而为全体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同意具备履行条件时将该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派驻监事马涛女士回避表决。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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