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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依然处于深度调整当中,转型升级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焦点,面对上述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落实。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288.62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21.4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60.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8.48%。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电器产业"和"风电产业"两大主业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1)电器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市场营销和推广力度,以商机软件为平台,统筹管理信息资源。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调整营销组织架构,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根据国网南网的招标特点和要求,及时完成各大主要产品的资质认证和试验报告,提高项目的中标率。同时,公司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和全过程成本控制,加快新产品研发速度,加大工艺改进,不断做精做强原有产品,扩大市场销路。报告期内,因前期框架中标项目未能产生足够的可执行订单,致使公司电器产业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报告期公司电器产业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717.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97%。 (2)风电产业 报告期内,全国风电行业整体形势呈现向好迹象,但市场竞争依然严峻。在此形势下,公司积极做好市场开拓工作,继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实时跟进项目进展,全力做好生产和工程服务工作。为积极应对行业及市场变化,公司研发的1.5MW低风速风机已经实现批量装机,并加快推进1.5MW超低风速和高海拔机型、2MW、2.5MW、6MW等机型的研发工作。风资源开发与合作仍是公司的工作重点,公司开发建设的华仪石嘴山惠农(落石滩)风电一期49.5MW项目已列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名单,并已取得该项目核准批复文件。但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风电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406.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2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主要系报告期风电行业整体不景气及电器产业可执行订单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相应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主要系运输费、投标费及外地办事处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主要系风电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原材料采购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报告期委托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公司风电项目陆续启动贷款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主要系风电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2、 其它 (1)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2012年年报披露2013 年度的经营计划为:2013年公司力争实现营业收入23.65亿元,预计费用控制在5亿元左右。公司上半年在营业收入指标上没有实现半年度目标,主要因电器产业前期框架中标项目未能产生足够的可执行订单以及风电项目延期交付所致。2013年下半年,公司经营层将紧紧围绕年初的经营目标努力实现全年经营计划。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公司高压电器是华仪集团1986年起家的基业,发展历史久,生产工艺成熟,自主研发能力强,技术先进,处行业领先水平,部分产品行业排名突出,公司柱上真空断路器连续多年产销量位居国内前列,多项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ZWAT型真空断路器填补国内空白。公司风电产品技术起点高,和德国艾罗迪公司联合开发1.5MW、3MW风机,与荷兰MECAL公司共同开发6MW风机,同时根据国内环境不断优化,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性能指标先进。公司每年均有专利产品、新产品推向市场,目前公司共拥有50项专利。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和华仪风能有限公司被评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2、营销优势:公司拥有健全、完善的营销网络,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同时公司风电产品采用招投标和以资源换市场、以投资换市场相结合的独特营销模式,带动公司业绩提升。 3、管理优势: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具有决策效率高、成本控制能力强等特点,公司的核心领导团队凝聚力强。公司建立了以"五大体系、三条防止死亡线"为核心的管理体系,独特有效的管理体系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区位优势:公司所在地乐清市已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电器行业板块经济区,拥有众多的电器元件配套企业,实行有效的社会化分工和专业化协作。公司地处这一产业集群的核心带,能够充分享有产业集群带来的便利的配套优势,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 5、主业互相促进优势。公司高压电器的稳健发展,为风电产业扩大再生产发展提供了稳健的现金流,促进风电产业的做强做大。公司风电业务拓展的同时可以带动公司风电场配套用电器设备的销售,两大主业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6、品牌优势:2007年,公司"华仪HEAG"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3,000多家高压电器企业中首家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实现了我国高压电器行业驰名商标零的突破。"华仪"商标亦曾被评为中国知名开关设备十佳品牌,中国知名高压真空断路器十佳品牌。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被投资的公司情况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经公司于201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向乐清市光大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6,000万元贷款,用于光大实业的流动资金周转,本次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10%。201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委托贷款仍延用原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10%。致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013年7月18日,公司已收回本次委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2、经公司于2013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向北京京泰龙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酒店装修改造,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7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的15%。上饶市岩瑞铜业有限公司和天豪(温州)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14日、2013年7月12日向京泰龙酒店发放委托贷款总额共计30,000万元,上述两笔委托贷款期限至2014年10月20日。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2013年8月20日与本报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537,673.16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6月28日分配实施完毕。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根据2013年3月5日公司与自然人吴海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洞头华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以人民币153万的转让价格转让给无关联的自然人吴海乐。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53万,同时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不再拥有实质控制权,故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3-044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祝存春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陈帮奎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韦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罗剑烨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于2013年8月6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8月16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董事祝存春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陈帮奎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韦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罗剑烨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道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内容详见《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屈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屈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屈军先生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聘任屈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附简历: 屈军 男,汉族,生于1974年4月20日,浙江乐清人,MBA硕士学历,曾任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办事处主任,华仪电器集团乐清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仪集团河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3-045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0〕18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35,7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0元,共计募集资金9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9.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79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004.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76.50万元;2013 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63.72万元,2013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3.0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268.3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89.51万元。 经2013年6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6月30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00万元。 截至 2013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0,611.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仪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时新能风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风电机组”调整为“6MW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风电机组”的4,500万元将全部转投至“6MW风电机组”研发。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究计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19,280万元。 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实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6月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3年6月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3-046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16日,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2012年2月2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的议案》与《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2年3月1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90人,授予数量为1,858万份,行权价格为9.15元。 201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7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3年3月15日,激励对象人数为8名,授予数量为210万份,行权价格为5.56元。 201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首期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452.20万份。注销后公司首次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858万份调整为1,405.80万份,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1人。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26,883,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537,673.1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发生派息事项时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已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13元; 2、调整后的已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54元。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0董事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3-047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于2013年8月6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8月16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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