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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将于2013年9月届满,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王轶磊先生、江利雄先生、胡巍华女士、邵少敏先生、华欣女士、徐晓先生、吴次芳先生(独立董事)、许为民先生(独立董事)和姚铮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王轶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江利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胡巍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提名邵少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提名华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提名徐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同意提名吴次芳先生(独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同意提名许为民先生(独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同意提名姚铮先生(独立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于2013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43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附件一: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轶磊先生 1982年6月生,学士,EMBA。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总裁秘书、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王轶磊先生持有公司2,443,920股股份,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轶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轶磊先生在公司子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江利雄先生 1967年4月生,学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起任职于杭州上城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公司前身),历任生产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核算供应部经理、总工程师、总裁助理、项目负责人、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江利雄先生持有公司3,507,319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江利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巍华女士 1971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进入杭州市上城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工作(公司前身);2003年任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胡巍华女士持有公司3,507,315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巍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邵少敏先生 1964年7月生,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MBA导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德清县副县长,浙江省体改委证券处副处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原杭州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和稽查处处长,浙商证券有限公司(原金信证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07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上城区广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同时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少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邵少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华欣女士 1978年7月生,管理学硕士、文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浙江大学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项目总监。2004年9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汇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华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晓先生 1968年4月生,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杭州南北电脑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元华商城百货有限公司、上海渊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管理职务。2011年10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徐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次芳先生 1954年11月生,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参加工作,1985年起在浙江大学任教,现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次芳先生的研究领域包括土地政策、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城市发展、空间规划等,兼任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吴次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次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为民先生 1951年12生,哲学硕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参加工作,1980年起在浙江大学任教,历任浙江大学政策研究室讲师、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处长、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院长、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党委书记等职。许为民先生现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为民先生的研究领域包括哲学、科技管理、高等教育管理等。许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许为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铮先生 1957年11月生,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92年5月起在浙江大学任教,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姚铮先生的研究领域包括财务管理、银行管理、资本市场与投资,兼任《中国会计评论》理事会理事。姚铮先生目前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姚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姚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履历材料,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宇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亚力、吴次芳、许为民 2013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下午1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洁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宋鉴明先生和方珍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0日 附: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鉴明先生 1976年8月生,管理学学士、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2007年12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宋鉴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鉴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珍慧女士 1981年12月生,管理学硕士,中级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10月进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方珍慧女士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方珍慧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珍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5日(星期四)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一种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8月29日。在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轶磊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江利雄先生为公司董事; 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胡巍华女士为公司董事; 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邵少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华欣女士为公司董事; 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晓先生为公司董事; 7)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次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许为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9)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姚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宋鉴明先生为公司监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方珍慧女士为公司监事。 上述议案的第1、2项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3年9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2日、9月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联系人:华欣、方珍慧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附件: (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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