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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出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向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等所有权、经营权;坚持铁路运价改革市场化取向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王砚
证券时报记者 王砚 为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国务院日前发布六项意见提出,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对新建铁路实行分类投资建设;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法人投入。 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提出,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完善铁路发展规划,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对新建铁路实行分类投资建设。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同时,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资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法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经营,但保证其获取稳定合理回报。“十二五”后三年,继续发行政府支持的铁路建设债券,并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 《意见》明确,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稳步理顺铁路价格关系。坚持铁路运价改革市场化取向,按照铁路与公路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制定国铁货运价格,分步理顺价格水平,并建立铁路货运价格随公路货运价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铁路货运价格将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以增加运价弹性。 《意见》还提出,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支持铁路车站及线路用地综合开发。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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