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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1版)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统计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3年06月30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依靠募投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共同完成,由于相关机器设备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该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生物医疗的整体研发、临床实验的进展情况分阶段进行。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3-01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8月17日下午17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忠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实际投入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对部分项目的有关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方式及程序,现任监事会提名梁佛金、李英辉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如以上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四、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三亿元以内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运用三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三亿元以内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佛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0年10月27日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监事。 1972年至1985年在宝安县委宣传部、宝安县布吉公社、惠阳团地委、深圳团市委、罗湖区政府办公室工作;1985年至1997年在深圳京鹏联合企业公司、深圳宇华有限公司任职;1997年至2011年6月在深圳奥康德集团分别任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梁佛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英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45年3月10日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 1968年至1986年在广东龙川县玻璃厂、龙川县工业局、广东梅县市政府办公室工作;1986年至2005年在深圳华侨城集团公司先后任人事处处长、工会主席;2006年3月至2008年3月任深圳市山水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1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英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3-01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叶澄海、Kevin Sing Ye、蔡俊峰、陆峰、文仲义、杨健锋、李中军、于广学、韩文君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李中军、于广学、韩文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丁德海先生、潘玲曼女士已连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满六年,本次届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丁德海先生、潘玲曼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叶澄海、Kevin Sing Ye、陆峰、蔡俊峰、文仲义、杨健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中军、于广学、韩文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津贴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人民币46万元。该所于近日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员工及业务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拟为人民币46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员工及业务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提供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建议2013年审计费仍为人民币46万元。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8,000万元增资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研发的进程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8,000万元增资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后,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11,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具体办理增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三亿元以内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充裕的资金和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预计会有部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产生。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投资经营计划,适当投资低风险及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在人民币三亿元以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三亿元以内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三、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澄海,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男,1943年8月15日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 1998年11月至2007年1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7年5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7年6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至今任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香港信立泰)董事。 担任的其他职务主要有:美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港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港海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信立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海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港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会副董事长。 叶澄海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香港)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50,859,600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Kevin Sing Ye(中文译名叶宇翔),美国国籍,男,1974年6月14日生,美国耶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4年7月至2007年5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担任的其他职务主要有: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中国顾问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医药行业协会监事、中国人民政协深圳市福田区第四届常务委员会常委、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市坪山新区慈善会第一届理事。 Kevin Sing Ye系叶澄海、廖清清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俊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3年10月21日生,硕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1年至2007年5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历任销售总监、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0年8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蔡俊峰先生通过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765,351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陆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1年6月23日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98年至2007年5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陆峰先生通过乌鲁木齐丽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364,632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文仲义,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男,1946年4月23日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香港)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69年至2006年在广州市新华制球厂、广州市第二轻工业局对外经济贸易处、广州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10月至今任(香港)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文仲义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健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12月5日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诺泰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主管;2007年6月至2007年9月在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主管;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杨健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中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4年9月25日生,博士,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药学院化学生物学系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1992年8月至2000年3月历任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生物有机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3月至今在北京大学药学院化学生物学系任教授;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的其他职务主要有:北京药学会理事,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化学会理事。 李中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于广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47年12月26日生,大专学历。 1990年5月至1995年10月历任深圳市税务局科长、副处长、处长,1995年10月至2000年3月任深圳市盐田区国税局局长,2003年3月至2007年8月任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局长,2006年8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市国税局副巡视员,2008年4月退休。2008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深圳市税务学会副会长。 于广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韩文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8年3月6日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理财规划师。 1989年7月至2005年4月在吉林工业大学、广东三星汽车企业集团、深圳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2005年5月至今任深圳税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润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联润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文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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