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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股票代码00250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怡里刘润照
电话0351-86869660351-8686905
传真0351-86869180351-8686667
电子信箱wangyili@i618.com.cnliurunzhao@i618.com.cn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 目2013年1-6月2012年1-6月增减(%)
营业收入(元)577,120,232490,204,8521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5,405,29485,662,7021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95,464,52984,309,06213.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37,088,763-941,098,866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7%1.43%增长0.1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1.57%1.40%增长0.17个百分点
项 目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增减(%)
总资产(元)13,318,322,86012,797,608,840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元)6,031,307,9626,037,760,516-0.11

(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位)110,67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股)
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国有法人37.56901,254,324901,254,324--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7.81427,493,095---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11266,666,200---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632,552,263---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2530,041,811---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1)国有法人0.8821,029,26821,029,268--
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国有法人0.8821,020,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国有法人0.8219,578,65719,578,657--
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注2)国有法人0.7818,625,923---
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有法人0.7117,123,83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持有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90.7%股权,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构成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6月30日,国信集团与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922,283,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4%。

根据《关于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国资改革函[2011]31号),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整体划转到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与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注:1、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及公司名称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3]183号)批准,公司股东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5月27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办理相关信息变更事宜。

2、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吕梁市投资管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吕政办函[2013]13号),公司股东吕梁市投资管理公司更名为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已完成在中登公司的客户信息资料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及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机遇,确立了“坚定信心,深化改革,迅速行动,全面推进公司转型与发展步伐”的工作方针。经过半年的实践,明确了各业务在新形势下的定位和方向,调整部分组织架构,优化调整体制机制,稳步推进业务布局,创新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分析

1、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在稳健开展传统业务基础上,积极布局新业务,另一方面,不断整合资源,提高经营效率,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57,712.02万元,同比增长17.73%,实现利润总额12,892.42万元,同比增长27.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40.53万元,同比增长11.37%。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3.18亿元,净资产63.70亿元,母公司净资本40.08亿元。受证券市场交易总量上升的影响,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同比上涨17.9%;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8.52%;自营、资产管理、期货经纪等业务平稳发展。

表: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类 别2013年1-6月2012年1-6月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57,712.0249,020.4917.73
利润总额12,892.4210,122.8927.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40.538,566.2711.37
类 别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同比变动(%)
总资产1,331,832.291,279,760.884.07
净资产636,996.71638,094.54-0.17
母公司净资本400,811.47441,647.14-9.25

2、报告期内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期货经纪业务等。报告期内,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4.03%、8.81%、0.70%、22.90%和7.84%。与上年同期相比,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上升0.08、9.32、0.02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表: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分部情况表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支出比上年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证券经纪业务31,180.5415,439.4550.4817.901.91增长7.76个百分点
证券自营业务5,087.031,143.3077.53-16.99110.51下降13.61个百分点
资产管理业务403.60251.2637.7520.44-18.33增长29.56个百分点
投资银行业务13,217.9914,686.26-11.1198.5242.83增长43.32个百分点
期货经纪业务4,527.014,507.950.42-5.542.33下降7.65个百分点

1、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经纪业务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全面调整组织架构,将原经纪业务总部调整为机构业务总部和零售业务总部,同时,努力推进业务整体转型,在北京、上海和山西省内设立16家分公司,共享区域营销资源。根据WIND统计,上半年公司完成代理买卖股票和基金交易量2,100.57亿元,市场份额0.486%,略有下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90%,创收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证券自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继续遵循“稳健投资、均衡配置”的理念,调整资产配置结构,加大固定收益品种投资,有效规避了二级市场波动风险。

表: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2013年1-6月2012年1-6月同比变动(%)
证券投资收益4,810.214,196.5614.62
其中: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2,537.89-951.60不适用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681.83302.72125.23
出售衍生金融资产收益-73.35995.73不适用
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益6,739.633,849.7175.0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9381.03-91.45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6.9387.48-92.08
衍生金融资产--6.45不适用

3、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业务设计团队、营销团队、投资团队的建设,截至2013年6月30日,管理规模已达26.07亿元,实现收入403.60万元,同比增长20.44%。

表:资产管理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13年上半年2012年上半年
业务规模业务收入业务规模业务收入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256,177.02403.6062,670.90335.11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4,509.00-

4、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两个板块:一是由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开展的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二是由公司本部创新业务部从事的新三板和财务顾问业务。

上半年取得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质,进一步丰富了现有投行业务产品线。

表:证券承销业务具体情况

承销

方式

发行类型承销家数承销金额(万元)承销收入(万元)
2013年1-6月2012年1-6月2013年1-6月2012年1-6月2013年1-6月2012年1-6月
主承销IPO------
增发41386,84490,0009,5182,040
债券31438,00045,0001,967450
小计72824,844135,00011,4852,490
副主承销及分销IPO11,116500
债券2141,713,950290,6002,674501
小计2151,713,950291,7162,6741,001

报告期内,公司调动多方资源,扩大新三板和财务顾问业务的项目储备。公司积极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巩固山西省内项目资源优势。

5、期货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业务交易量942.41万手,交易额为17,510.84亿元,分别增长88%和48.43%,实现收入4,527.01万元,同比下降5.54%。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事项继续稳步推进,2013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64号)(详见“(十)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并购及再融资事项说明”)。

6、研究业务

报告期内,研究业务继续在顶层战略、基础研究、业务支持、品牌建设、研究销售等方面开展工作。煤炭、餐饮等行业研究在“搜狐金罗盘”、 “金融界慧眼识券商”、第九届“天眼中国最佳证券分析师”等行业评选中名列前茅,市场影响力有所提升。此外,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研究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7、创新业务

① 信用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截止6月30日,公司现有69家营业部中已有66家上线,融资融券金额74,317.96万元。约定购回业务初始交易金额约为22,939万元;转融资规模达到4.2亿元。上半年,公司取得上交所、深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资格。

② 柜台交易业务

2013年3月,公司取得柜台市场试点资格。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柜台交易业务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产品设计与储备、技术系统实现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8月12日首只产品上柜发行。

③ 直投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华启富专业从事直接投资业务。报告期内,龙华启富继续推进新晋商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工作;公司对龙华启富增资1亿元,专项投资于山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并由龙华启富出资5000万元设立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该基金。创投基金目前已进行工商注册,首期2亿元资金募集工作已经完成。

(四)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分部报告

单位:元

地区营业部(家)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支出比上年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山西省48220,975,73984,306,37061.8518.671.30上升6.54个百分点
北京市16,076,4594,960,32718.3724.040.22上升19.40个百分点
陕西省14,547,7223,281,44727.8442.995.91上升25.26个百分点
上海市313,182,11310,281,63522.0022.51-5.80上升23.44个百分点
广东省26,420,6175,074,68120.96171.316.80上升121.75个百分点
浙江省23,944,6535,018,344-27.222.79-10.17上升18.35个百分点
重庆市12,321,6292,397,641-3.2758.400.48上升59.54个百分点
辽宁省11,082,1902,285,609-111.2012.74-1.57上升30.70个百分点

天津市11,605,0892,335,192-45.497.04-8.41上升24.54个百分点
河北省22,823,2454,203,210-48.8818.084.75上升18.95个百分点
山东省12,234,7023,229,886-44.5329.13-3.76上升49.40个百分点
福建省13,134,5413,288,855-4.9221.42-15.15上升45.23个百分点
江苏省1973,9132,143,640-120.1130.36-5.08上升82.17个百分点
河南省11,238,9282,126,455-71.646.29-1.42上升13.43个百分点
广西省1720,7241,775,793-146.39126.818.60上升268.17个百分点
四川省1963,5651,393,414-44.6122.61-7.06上升46.17个百分点
湖南省1264,2841,237,948-368.42150.653.53上升665.68个百分点
总部及子公司-304,610,119308,853,862-1.3914.8622.83下降6.58个百分点
合计69577,120,232448,194,30922.3417.7314.56上升2.15个百分点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31,832.2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2,071.40万元,增幅4.07%;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2013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为790,658.5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02,437.16万元,增幅14.88%。

负债总额694,835.5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3,169.23万元,增幅8.29%,其中代理买卖证券款541,173.71万元,同比减少50,365.75万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2013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153,661.8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03,534.98万元,增幅206.55%。

资产中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备付金后的自有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199,955.43万元,占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资产总额的25.29%,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39,717.01万元,占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资产总额的30.32%。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风险相对较小。

从资产负债(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规模和结构分析,2013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19.4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高流动性的资产完全能够满足负债支付的需求,并能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636,996.71万元,较年初减少1,097.83万元,降幅0.17%,主要是受公司分配2012年度利润、报告期实现净利润及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目前公司资本金充足,抗风险能力增强。

2013年6月末母公司净资本额为400,811.47万元,较2012年末净资本441,647.14万元减少了40,835.67万元,主要为公司报告期对2012年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增资龙华启富及新增资产管理计划影响,母公司净资本与净资产比率为66.22%,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转情况

单位:元

项 目2013年1-6月2012年1-6月同比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27,367,7571,867,679,28288.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64,456,5202,808,778,1485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7,088,763-941,098,866不适用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4,261,7421,975,236,041-63.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3,614,025558,217,15824.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47,7171,417,018,883-97.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不适用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0,206,942120,028,5930.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206,942-120,028,593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1,027,032,922355,973,251不适用

2013年1-6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为102,703.29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708.88万元,主要现金流入项目为:拆入资金净增加额42,000万元,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88,516.43万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1,904.90万元,取得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收到的现金净额59,681.70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3.75万元;主要现金流出项目为: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26,982.17万元,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净减少额73.35万元,取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为50,994.57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款减少50,365.75万元,支付各项费用等26,002.87万元,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8,368.26万元,支付各项税费6,501.85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886.28万元,支付的投资者保护基金828.92万元,应收融资业务款净增加额54,598.15万元,应收定向理财款净增加191,358.10万元,存出保证金净增加额3,485.38万元等。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4.77万元,主要的流入项目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1,807.14万元,为三个月及以上银行定期存款的收回,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18.33万元;主要的流出项目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586.15万元,支付三个月及以上银行定期存款66,775.26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20.69万元,主要流出项目为: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11,999.00万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经销户,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延续到报告期使用的情形。

(八)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所处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3亿元1,110,129,552279,686,63845,270,051190,505216,20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股票和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10亿元1,029,382,5421,016,994,352130,499,930-12,174,938-13,590,802
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其他金融投资与资产管理2亿元(注)199,812,516199,430,4811,084,153-2,179,116-1,585,656

注:2013年6月,公司对龙华启富增资人民币1亿元,7月,龙华启富完成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持有龙华启富100%股权(详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及期后事项的说明”)。

(九)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十)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并购及再融资事项进展说明

1、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事项

公司于2012年5月筹划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事项,有关2012年度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事项。2013年1月,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2013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2211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随后,公司积极落实有关事项,并于2013年5月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书面反馈材料。2013年5月31日,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有条件通过,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有关审核意见,于2013年6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有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格林期货有限公司股权之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同意<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三年内格林期货(相关资产)盈利厘定方案>的议案》,进一步完善本次交易有关安排。201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64号),核准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吸收合并大华期货事项。

格林期货、大华期货于2013年8月1日在法定媒体发布了《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吸收合并的联合公告》,就中国证监会核准吸收合并事项、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公司及格林期货、大华期货将平稳有序地推进吸收合并有关事项,妥善安置客户和员工,认真落实合并方案,相关事项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发行债券事项

2013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4月25日公告“临2013-019”)。5月2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申请等有关材料。2013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通知书》(130680号),随后,公司积极落实相关反馈意见;2013年7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有关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

2013年8月16日,公司拟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8月17日公司公告“临2013-048”。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该事项进展情况。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3-05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第93号令),取消了原有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关联交易方发行的证券只能占产品净资产7%的限定。

为丰富公司发行集合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信托产品特点及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多年信托产品管理经验,2013年,公司拟新增预计以设立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认购关联方山西信托所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

2013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广慧先生、任宏伟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

公司设立并管理“山西证券稳健优选”等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票质押式回购产品等。该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公司关联方山西信托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同时公司自有资金将有选择的以次级形式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比例不超过单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净资产的20%。

公司将在市场同类型、同期限信托产品中选择风险收益与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风险匹配的产品进行投资。由于山西信托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2013年,公司拟新增预计以设立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认购关联方山西信托所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其中,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该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信托管理费率和收益率将根据市场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2013年1月1日至披露日,按照市场佣金水平,公司与山西信托累计已发生经纪业务佣金收入58,33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郭晋普

3、注册资本:人民币135,700万元

4、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业务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

5、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

6、山西信托主要财务数据:

2012年山西信托实现营业收入41,361.49万元,实现净利润13,263.19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山西信托总资产168,704.26万元,净资产154,889.28万元。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山西信托为公司股东,截至2013年8月16日,山西信托持有公司股份21,029,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2、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持有山西信托90.7%的股权,为山西信托控股股东。

公司与山西信托同受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公司与山西信托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与山西信托的合作,可以增加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品种,丰富产品线,提升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率,有效满足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

(二)与山西信托合作可以有效借鉴和学习其在实体融资领域的项目选取及风控经验,增强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实体融资领域的业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有关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通过设立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关联方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所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丰富业务品种,提高资金收益水平。(2)本次预计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3-05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4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4日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即截至2013年8月30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现行章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之附件。

2、审议《关于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述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2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9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人:梁颖新、司海红、魏佳

电话:0351-8686905、0351-8686931、0351-8686927

传真:0351-8686667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附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3年9月4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3-04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3年8月17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层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张广慧董事长主持,12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王卫国独立董事书面委托蒋岳祥独立董事、李兆会董事书面委托侯巍董事、孙璐董事书面委托乔俊峰职工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的要求所编制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公开披露。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广慧先生、任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条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章程重要条款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公司章程>新旧条款对照表》详见本公告之附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3年9月4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召开。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听取了《公司201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新旧条款对照表》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附件:

《公司章程》新旧条款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增加第十六条 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子公司,也可以设立从事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从事其他业务的子公司。(以下条款编号相应调整)
(七)其他可能导致所持本公司股权发生转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知悉上述情况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七)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可能导致所持有或者控制的公司股权发生转移或者可能影响公司运作的。

第四十二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删除该条(以下条款编号相应调整)。

(五)发生突发事件,对公司和客户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

(五)发生突发事件,对公司和客户利益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

第四十八条 公司在重大关联交易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删除该条(以下条款编号相应调整)。
(五)公司通过购买股东大量持有的证券等方式向股东输送不当利益;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产;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部分职权的,应当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且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但《公司法》明确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单独或合并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八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第八十二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并在公司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对重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一候选人单独计票,按得票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者,且当选者所得最低选票数不低于全部投票权除以候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一半。首轮选举不能达到应选人数的,经选举已符合当选条件的自动当选,其余候选人由股东大会按前述规则进行选举。

选举董事并实行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应分别进行选举,以保证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一候选人单独计票,按得票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者,且当选者所得最低选票数不低于全部投票权除以候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一半。首轮选举不能达到应选人数的,经选举已符合当选条件的自动当选,其余候选人由股东大会按前述规则进行选举。

选举董事并实行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应分别进行选举,以保证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或举手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应采取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召开。由于紧急情况、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举行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书面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采取视频或者电话方式召开会议,董事通过电话、视频方式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后,应将其对审议意见的书面意见签字确认后传真或提交至董事会办公室。

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六)听取合规总监关于合规事项的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1/2,且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九)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履行相应职责,并且在本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

第一百七十七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监事会应采取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召开。由于紧急情况、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举行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的,监事会临时会议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书面表决。

监事会临时会议可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采取视频或者电话方式召开会议,监事通过电话、视频方式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后,应将其对审议意见的书面意见签字确认后传真或提交至监事会办公室。

第一百八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5年。

第一百八十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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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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