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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家积极释放有效需求,推动居民消费升级,保持合理投资增长,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等领域逐渐成为新的投资重点。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继续稳健推进“跨区域、跨领域”的发展战略,公司上下紧盯“科技服务中国,三年(2012至2014)经济总量再翻番”的目标不松懈,以抓产品销售、开拓市场(特别是中西部的市场)为重点工作,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积极应对不利的市场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公司建研技术事业部在不断拓展新区域的同时,积极开拓绿色规划设计、建筑节能改造、建筑智能化、轨道交通、农田水利等新领域,业务领域得到丰富,综合实力得到加强。 公司科之杰新材料事业部在做强福建市场,夯实重庆、贵州等市场的同时,加大对河南、浙江、陕西、湖南等中西部市场的开拓,跨区域发展势头强劲,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大大增强。 公司工程建设事业部推行客户附加值服务,提升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水平,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公司研发中心发明、创造出一批新专利、新成果和新技术,科技创新势头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36%。公司利润总额为1.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6.27%和36.79%。基本每股收益0.45元,较去年同期0.33元(按2.6364亿股计算),增长36.36%。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蔡永太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5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2013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公司2013年半年报摘要刊载于2013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3年9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大股东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叶斌、桂苗苗、周荣志、邹学栋、王凤洲、李智勇为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其中,邹学栋、王凤洲、李智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予以表决,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董事会方可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予以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张益河、黄锦泉和卢永华在本届任期结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针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益河、黄锦泉、卢永华已出具《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6日上午9点30分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蔡永太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8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研发部主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主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蔡永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6,810,099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7.76%,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蔡永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晓斌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建材室主任、管理室主任,副主任兼副总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李晓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3,171,034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4.99%。李晓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麻秀星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福建省政协委员。1997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检测员、杏林检测室副主任,福建科之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麻秀星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7,365,126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79%。麻秀星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斌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8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检测员、结构检测室副主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结构检测站副站长、结构检测站站长、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叶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434,6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3%。叶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桂苗苗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检测中心集美站、海沧站站长助理,翔安站副站长,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公司技术与信息中心主任。桂苗苗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3,434,6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3%。桂苗苗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荣志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工程师。历任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制造部经理、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生产总监、豪华车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周荣志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邹学栋先生: 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历任福建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厦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建设厅副厅长,现任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邹学栋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凤洲先生:1960 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管理学(会计学)教授。现任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发表论文(译文)80 多篇,出版著作6 种,主持承担各级各类(资助)科研课题十几项,获得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两项,获得优秀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二、三等奖)四项和专业学术团体奖多项,曾荣立三等功,获“嘉庚”教学奖、优秀教师奖等。王凤洲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智勇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历任厦门大学办公室秘书兼任办公室支部委员、厦门大学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秘书、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处长兼任机关第二总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院支部书记,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李智勇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管要求》,编制了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3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2010年4月26日,本公司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元。截至2010年4月29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84,000万元, 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等发行费用2,720.00万元后已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81,280.00万元,经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978.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30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31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公司自行支付的前述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中,包括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582.35万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本公司已将其中包含的路演推介费用313.99万元,调整记入2010年期间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615.33万元,扣除预定募集资金39,303.00万元后,本公司实际超募了41,312.33万元(以下称“超募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382.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28,293.89万元,超募资金使用42,088.87万元,超募资金使用金额比超募资金初始金额多776.54万元系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12,139.01万元,其中11,000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剩余1,139.01万元存放于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注: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更名为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10年5月31日,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0 年7 月26 日签订《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书》,对原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补充约定。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201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39.0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3,390,064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3,000,000元,定期存单余额5,000,000元。前述七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经济效益基本达到预期,由于项目产量还未达到达产目标,配套流动资金未全部使用,后续尚有部分厂房及配套设施需投入。“年产12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及“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安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均已完成,经济效益基本达到预期。本公司正在抓紧项目的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0年7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0,063.51万元。该项置换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天健正信审(2010)特字第020133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审验。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139.01万元,其中11,000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剩余1,139.01万元存放于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本公司将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安排,陆续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3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6日(周五)上午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1蔡永太 1.2李晓斌 1.3麻秀星 1.4叶斌 1.5桂苗苗 1.6周荣志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邹学栋 2.2王凤洲 2.3李智勇 3、《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林燕妮 3.2郭元强 上述董事、监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荣志、柯麟祥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传真:0592-2273752 邮政编码:361004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下午3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燕妮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5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应当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2013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公司2013年半年报摘要刊载于2013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于2013年9月16日届满,监事会同意提名林燕妮、郭元强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予以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燕妮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试验员、组长,1999年12月起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杏林检测站副站长、建材检测站副站长、站长,公司工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工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燕妮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3,434,6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3%,林燕妮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元强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大学本科。1992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2000年6月起历任科之杰科技生产部经理、天润锦龙副总经理兼管代,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0年9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内部审计部副部长。郭元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434,6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3%。郭元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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