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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股东一名,为自然人股东陈学东。报告期内,陈学冬约定购回初始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4,300,000股,后因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涉股份数调整为5,590,000股。截止报告期末,陈学东约定购回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5,590,000股,占期末总股本的1.75%。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工信部联合八部委发布《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3专项行动的意见》,加快推动“宽带中国”战略部署实施,提出2013年的目标完成网络覆盖能力的持续增强,新增FTTH覆盖家庭超过3500万户,新增3G基站18万个,新增WLAN接入点130万个,新增固定宽带接入互联网用户超过2500万户,新增3G用户1亿户,新增通宽带行政村18000个,使用4M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超过70%。同时全面贯彻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引入民间资本参与驻地网运营。受光纤宽带基础网络前期建设投资较高收入见效滞后、老区改造工程实施面临一定困难、国家资金层面的支持政策还未出台等影响,上半年运营商在光纤宽带建设投资上相对保守,而盘活并提高运营商管道资源利用效率的智能ODN已进入标准制定和密集试点阶段。上半年中国移动提出TD-LTE“双百”计划并分步进行4G设备招标,工信部也对4G牌照年内发放表示出积极乐观的态度,预计今后几年4G建设成为运营商投资重点,承载网升级、新建站点的建设,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市场机遇。海外亚太、南美部分新兴国家和地区出台光纤宽带投资计划并推进实施,也将给公司海外销售带来新的机会。 上半年受国内运营商光纤宽带投资放缓影响,公司有线业务销售出现阶段下滑。在移动宽带的建设中,公司提前布局,推出一站式基础设施解决方案,成功入围运营商集成基站户外柜短名单,上半年在集成户外柜、机房、塔房等无线产品实现营业收入较大提高。国际市场方面,持续亚太、中东、欧洲、北美等热点市场拓展,在亚太新兴市场取得ODN业务的突破,保持基本稳定的销售。受主设备商业务整合影响,OEM业务同比出现下滑。工程业务完成布局,借助资金链的优势抓住国家宽带建设的机会,上半年收入大幅增长。受公司武汉制造基地产能释放阶段的产出效益、新业务市场启动期的研发资源投入影响,公司管理费用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营业利润增长减缓。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比,本报告期新增合并单位5家。 2012年10月30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日海”)与重庆市高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峡咨询”)签署了《关于重庆平湖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之百分之五十一(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广东日海以2,244万元受让高峡咨询持有的重庆平湖51%的股权。在股权转让完成后,重庆平湖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将其注册资本由505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2013年2月22日,重庆平湖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截止2013年2月,已支付了1,122万元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增资款 252.45万元,重庆平湖于2013年3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012年11月13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设备”)与深圳市尚沃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沃电子”)及尚沃电子的股东杨智宇、花茂盛签署了《关于深圳市瑞研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之百分之五十一(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5,000万元受让尚沃电子持有的深圳瑞研51%的股权。2012年12月28日,深圳瑞研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截止2013年1月12日,已支付了2,500 万元股权转让款,深圳瑞研于2013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013年1月2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与云南博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博通”)签署了《关于云南和坤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之百分之五十一(51%)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1,377万元受让云南博通持有的云南和坤51%的股权。2013年4月2日,云南和坤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截止2013年4月12日,已支付了688.5 万元股权转让款,云南和坤于2013年4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日海以自有资金650万元与上海恒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上海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上海丰粤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粤”),2013年1月24日,上海丰粤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丰粤注册资本1,000万元,广东日海持有上海丰粤65%的股权,上海恒粤持有上海丰粤35%的股权。上海丰粤于2013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日海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在武汉成立全资子公司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日海”),2013年3月18日,武汉日海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武汉日海注册资本1,000万元,湖北日海持有武汉日海100%的股权。武汉日海于2013年3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文生 201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3-067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9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第三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3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文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期限为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用途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何美琴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3-068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及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12年6月15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5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7,14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067号《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验证。 2012年10月24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ODN及基站配套设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湖北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日海”)单独实施变更为由湖北日海及深圳市海生机房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海生机房武汉分公司”)共同实施。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建成光配线网络(简称ODN)设备、移动网络基站配套设备和平面光波导(PLC)器件的生产基地和国内移动宽带、光纤宽带等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专业研发基地。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国内电信运营商放缓了光纤宽带网络的建设投资,加大了对移动网络的建设投资,公司产品结构也将有所调整,故,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结构、建设重点进行了调整,优先建设移动网络基站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同时,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 基于国内电信运营商投资情况,经公司审慎论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条件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在2013年加快投资建设力度,继续实施以上项目,调整后的投资计划: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行业投资需求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人李茵、刘文天出具了《关于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专项意见》,核查意见认为:“日海通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日海通讯管理层在决定本事项前,与保荐人进行了沟通,且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日海通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同意日海通讯实施该等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日海通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日海通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日海通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编号:2013-071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5日14:00。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30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一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3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9月3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108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彭健、方玲玲 联系部门: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521988、0755-86185752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108室日海通讯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3-06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12年6月15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5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7,14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067号《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15,815.17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垫支募投项目投入资金1,546.8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利息收入570.62万元,支付银行费用1.25万元。 公司于2012年8月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从2012年8月3日起至2013年2月2日止。2013年1月2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3年2月21日起至2014年2月20日止。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045.2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1年3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原名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日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2年7月17日,公司、湖北日海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平安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公司授权平安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3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0月24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ODN及基站配套设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湖北日海单独实施变更为由湖北日海及深圳市海生机房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海生机房武汉分公司”)共同实施。 2013年8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上半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上半年 编制单位: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3-072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9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清华信息港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3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虹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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