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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史万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实际情况经逐项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各项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3年2月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的修订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行业发展情况、当前A股资本市场情况,拟对原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出调整,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中的6项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1.4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询价结果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8月20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48元/股(11.48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原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80万股(含本数)。其中,史万福认购500万股,其余部分面向除史万福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9名的特定投资者竞价发行。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实际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2.84万股(含本数)。其中,史万福认购500万股,其余部分面向除史万福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9名的特定投资者竞价发行。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实际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原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

  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

  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限售期

  原方案限售期: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调整后的限售期: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4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45,952.6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原募集资金用途):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利用募集资金数量,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拟投资项目调整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95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以下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利用募集资金数量,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逐项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签署<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暨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认购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司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与发行定价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6、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4日(星期三)9:00-1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3日(星期二)-2013年9月4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 9月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 9 月 3日下午 15:00 至 2013 年 9 月 4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日

  6、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2、发行数量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限售期

  2.5、募集资金用途

  2.6、决议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签署<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议案》

  议案9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2013年8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3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0

  2、投票简称:通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

  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通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表1:

  ■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数量”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3年8月30日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71922

  联系人:张治中 李高杰

  电话:0379-67512588

  传真:0379-67512888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通达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9月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暨

  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认购合同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通达股份”)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2.84万股(含本数)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史万福先生在内不超过10个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史万福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500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史万福先生持有公司28.3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现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史万福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将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500万股的标的股票。上述行为构成并联交易,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史万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18日经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2013年12月18日。

  马红菊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2月18日经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任期至2013年12月18日。

  (注: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2、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与史万福先生及马红菊女士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不超过4,002.84万股(含4,002.84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952.60万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新型节能特种导线生产线项目、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河南省超高压导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已于2013年8月19日与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5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8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1.4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询价结果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3年8月19日,史万福先生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史万福

  签订日期:2013年8月19日

  2、认购方式

  史万福先生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3、认购股份数量

  史万福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数量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4、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8月20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4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史万福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通过上述询价、竞价方式最终未产生申购报价大于或等于本次发行底价(即11.48元/股)的除史万福以外的发行对象,则史万福将放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若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通达股份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5、支付方式

  通达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通达股份将向乙方发出认股款缴纳通知(下称“缴款通知”),乙方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将股份认购价款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划入指定账户。

  6、限售期

  史万福先生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7、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自然人本人签字后成立)。本次非发行股票经通达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合同即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使公司有能力进行产业升级,有利于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良好预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史万福、马红菊夫妇持有公司股份53,992,960股,持股比例为52.26%。

  本次计划发行不超过4,002.84万股,其中史万福认购5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若按照最大发行股数4,002.84万股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史万福、马红菊夫妇持股比例将降低至41.15%,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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