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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3-4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中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欧比公司股权的议案》。 转让欧比公司股权相关内容刊登在2013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3-4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欧比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欧比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比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58%,溢华(香港)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42%。 本公司为了调整产业结构,集中资源做强核心业务,加快主业发展,拟将持有的欧比公司58%的股权进行挂牌转让。经与溢华(香港)有限公司沟通,其决定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欧比通信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518号 (三)法定代表人:韦国光 (四)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58%,溢华(香港)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42%。 (五)经营范围:从事各类通信终端产品(含移动电话机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自营与经营范围有关的货物进出口业务) (六)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对方为社会投资者。 四、交易作价依据 以2013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欧比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经贵州黔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欧比公司的净资产为3,292.60万元(按照有关规定,此评估结果尚需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备案),按本公司占其权益的58%计算,转让价为1,909.71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投资者摘牌价确认。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五、挂牌转让办理程序 ■ 六、交易完成后对公司的影响 (一)以2013年7月31日欧比公司财务报告反映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本公司转让欧比公司股权,将形成约400万元的损失,对本公司2013年的利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转让欧比公司股权,对公司当前的业绩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从长远考虑,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做强核心优势产业,减少亏损源,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七、其他说明 (一)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欧比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3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未向银行办理该项担保事项涉及的银行贷款事宜。该公司与本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签订了《关于归还借款及终止担保协议》,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事项自然终止。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欧比公司尚有向本公司的借款1,000万元没有归还。该公司与本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签订了《关于归还借款及终止担保协议》,协议约定:自该公司股权挂牌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一年内,还清该项借款。 (三)欧比公司挂牌期满后若出现无投资者摘牌的情形,将调整转让价格继续挂牌转让。 (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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