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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积极支持公司管理层履职,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积极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努力促使公司规模不断壮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得以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业2家购物中心门店,实现营业总收入51,707.36万元,利润总额4,298.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4.41万元。 (2)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购物中心的运营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式营业的购物中心共24家,其中北京地区10家,京外地区14家。公司拥有其中9家购物中心的物业所有权,通过租赁形式经营管理15家购物中心。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规划,为确立和巩固社区型购物中心的行业领导地位,公司计划每年新开5-10家购物中心。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拓展期,目前开业店铺已达24家,筹备店铺超过20家,公司力争短时间内快速提高购物中心规模,以提高管理效率和议价能力。同时,公司十分重视购物中心的运营质量,凭借在丰富的商户资源和运营管理经验,公司已经形成了专业和完备的管理体系。公司对已开业及筹备中的购物中心项目的实行资产管理报告模式强化管理,加强门店日常经营监控,减少空置率,优化租户结构,提高购物中心集客能力。同时,公司不断引入了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储备了一批优质的店铺资源。为保障扩张资金需求,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发行短券等融资渠道提高融资力度。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信息系统。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国清 201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于2013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8月19日本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发行目的 为了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 融资工具的发行方式具有灵活性强、发行相对便利、信息披露要求相对简化、有限度流通等特点。 2、发行方案 (1)发行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4)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5)发行期限:不超过2年 (6)发行价格:本期融资工具计划采用面值发行 (7)票面面值:人民币壹百元(RMB100元) (8)发行利率:发行利率预计为7.0%-8.0%之间,实际发行利率按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 (9)发行方式:本期融资工具计划由北京银行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定向投资人发行。 (10)承销方式:计划由北京银行对债券发行提供全额授信、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发行对象及流通范围: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发行对象为协议定向投资人,其流通转让只能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进行,持有人不得向本协议定向投资人之外的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让融资工具。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融资工具计划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兑付方式:本期融资工具的本息兑付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鉴于本期融资工具发行后可能转让,最终收取本息的投资者以上海清算所托管记录为准。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3、审批情况 为有效协调发行过程的具体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上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宜。 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议案》; 根据管理层经营计划,公司今年拟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海淀区和银川市分别租赁4家商业物业经营购物中心业务。鉴于租赁合同即将签署,按照公司既定方案,该4家门店将以分公司形式开展招商、装修改造等日常运营工作。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设立两家分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设立一家分公司,在银川市设立一家分公司,经营上述商业项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设立海口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海口市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经营购物中心业务。拟注册的子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经营商业项目。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随后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呼和浩特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拟以参股的形式在呼和浩特市设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经营商业项目,本公司出资额为239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95%。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随后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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