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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3-7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8月19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2,092,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派2.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1.68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875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625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8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8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13年8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8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8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1,922,975,953股摊薄计算,2013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2元。 八、咨询事宜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 咨询联系人:马刚 咨询电话:010-59279979、010-59279999转9979 传真:010-59279979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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