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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允许挂牌企业股东之间对赌 2013-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桂衍民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对赌协议,这个在A股准上市企业中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以后有望公开在股转系统挂牌企业中存在。 8月20日,有关方面召开股转系统主办券商闭门会议。该会议对企业在股转系统挂牌的相关政策和操作进行明确,首次提出挂牌企业可以存在对赌协议情况,但仅限于股东与股东之间。 股东间可签对赌协议 据一位参会的主办券商场外市场部总经理介绍,上述会议上,股转系统挂牌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挂牌企业应该符合股权明晰的相关要求。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近期不少主办券商咨询的私募股权投资(PE)机构对赌问题,在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中可以存在,但不能是挂牌公司与股东对赌,可以是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对赌。 “这对PE等投资机构绝对是利好,也有利于增强股转系统的吸引力。”深圳某大型PE机构的一位投资经理说,以前有的主板企业上市前,因为有对赌协议,PE等投资机构不得不清理掉对赌,这给发行人带来了高额的成本。 另据广东一家主办券商三板业务部的项目经理介绍,PE等机构因为担心所投的中小企业经营情况,普遍会采取对赌措施。“我们以前是在企业改制期间帮它们清理对赌协议。现在明确可以存在,业务做起来就更加便捷了。” 据了解,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据PE机构人士介绍,因为与被出让方或融资方直接签署对赌协议风险更大,很多收购方或投资方都倾向与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签署对赌协议。当约定的条件出现时,收购方或投资方可以直接要求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合约。 此外,挂牌企业实际控制人变化的问题也得到明确。上述挂牌业务部负责人表示,在报告期内,挂牌企业实际控制人可以发生变化,但需要在说明书中解释清楚。 挂牌企业信披将电子化 在材料报送方面,股转系统相关负责人在会上透露,将逐步实现电子化报送材料、视频反馈沟通,“挂牌企业信息披露实行主办券商事先审查,股转系统事后审查。” 根据股转系统受理情况的反馈,在信息披露上主办券商经常出现一些低级错误,如项目签字人员前后字迹不一样、挂牌企业网站不规范、所留电话有问题、财务简报与审计报告不一致等情况。为避免出现一些低级错误和逻辑性错误,上述负责人介绍,未来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将完全电子化,主办券商只需要在系统上按要求填空即可。 据了解,此次会议上还明确,信息披露实行无痕替换,信披出现错误的,实行“有痕”修改与替换,目的是将错误呈献给投资者,“此举就是要我们认真对待信披,股转系统会为每家主办券商建立‘行为档案’,并定期向证监会非公部汇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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