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光大证券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主承销业务被暂停 2013-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潘玉蓉
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受国债买卖“乌龙指”事件影响,光大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被暂停。 光大证券今日公告,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通知。通知称,光大证券近日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映出公司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通知还称,该协会将暂停光大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待问题查明后,该协会将根据规定对光大证券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 同时,交易商协会要求光大证券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相关业务流程、电子系统、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管理等体系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 据了解,光大证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这项业务在光大证券处于起步阶段,在该业务上已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