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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国内外经济仍处于调整期,同时面对原材料成本、资金成本及劳动成本增加的现状,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发展战略,对外努力巩固原有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内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专项活动,提升运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在困难中寻求发展机遇,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市场宣传、成本控制等各方面措施,努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努力保证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运营状况,更好的维护股东利益。 1、2013年公司第五代节能钢化技术研发成功,设备运行节能效果提高30%以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经过在洛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的大规模技术推广以及在北京国际行业展览会上获得国内外行业客户认可,今年上半年获得订单数量为171台套,订单总额为2.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17.93%和36.79%。 2、世界最大的低辐射镀膜设备和三银镀膜技术研发成功,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中空夹层玻璃和结构玻璃最大规格达到:弧长3.6米,高度18米,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填补世界空白,获得美国苹果公司新总部玻璃工程约2亿元订单意向,已收到8900万元付款。 3、天津北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是公司产业链延伸战略措施,以高端、超大、节能、高强度、高精度为特色,将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结构玻璃和节能玻璃技术研发生产基地。 4、北玻具有强大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多年来公司通过开发北京中华世纪坛,北京奥运工程鸟巢、水立方,上海世博会工程世博轴阳光谷、中国馆,美国苹果公司建筑工程,新加坡机场,国家大剧院等国内外重大标志性工程的特殊、高难度玻璃技术产品,形成了数十条大规模自备试验线和开发实验平台、展示平台和客户培训服务基地。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15.33万元,同比上升2.86%;利润总额2,975.73万元,同比上升2.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58.28万元,同比下降6.4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李强、韩旭嘉 解除股份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于 2013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李强先生、韩旭嘉先生解除股份限售的议案》,同意自2014年1月1日起解除对自然人股东韩旭嘉先生和李强先生公司股份限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本情况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20,000万股。2011年8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9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265号文同意,于2011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上市时股本总额为26,700万股。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的内容 (1)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及其关联股东冯进军、高学林、冯意刚、陈玉珍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3)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除法人股东富春成长(原深圳首创)和荣盛投资外,其他自然人股东(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无论本人是否还在公司任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解除此项锁定。 2、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全体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前述锁定承诺,不存在任何违反前述锁定承诺的情形。 三、李强先生、韩旭嘉先生所持公司上市前股份情况 公司自然人股东韩旭嘉是洛阳市洛凌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经为公司提供特种轴承的技术帮助,公司上市前以个人名义按6.60元/股价受让取得公司189万股股份,目前仍持有公司283.5万股股份,占总股份比例为0.7079%。 公司自然人股东李强曾是河北上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经为公司提供特种材料的技术帮助,公司上市前以个人名义按5.00元/股价受让取得公司100万股股份,目前仍持有公司120万股股份,占总股份比例为0.2996%。 自成为公司股东至今,韩旭嘉和李强均不是公司员工,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李强先生、韩旭嘉先生为了缓解各自所经营的企业的资金压力,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解除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 为了减少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事宜导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李强先生、韩旭嘉先生承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再转让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 四、对公司的影响 韩旭嘉先生和李强先生不是公司员工,其转让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自然人股东韩旭嘉和李强在本人和各自企业经营急需资金的特殊情况下,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并转让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没有违反其在上市前所做出的锁定承诺,具有合理性;韩旭嘉和李强不是公司员工,所持公司股份占比很小,其转让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为了减少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事宜可能导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自然人股东韩旭嘉和李强已经承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再转让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 3)董事会同意,自2014年1月1日起解除自然人股东韩旭嘉和李强的股份限售。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韩旭嘉和李强均不是公司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两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只需锁定一年,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法定锁定期限已满足;2、韩旭嘉和李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以解除股份锁定,没有违反其在上市前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3、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事宜无异议。 3、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自然人股东在上市前作出的关于“无论本人是否还在公司任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解除此项锁定”的锁定承诺,是该等自然人股东在遵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自愿作出的附解除条件的额外承诺,并将解除上述锁定承诺的批准权限授予公司董事会。自然人股东韩旭嘉和李强在各自企业经营急需资金的特殊情况下,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并转让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具有合理性;韩旭嘉和李强不是公司员工,所持公司股份占比很小,其转让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为尽量减少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自然人股东韩旭嘉和李强已经承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再转让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自然人股东韩旭嘉和李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以解除股份锁定并有权转让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没有违反其在上市前所作出的锁定承诺。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3年8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人:史炎先生。 5、列席人员: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3年8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4、会议主持人:高学明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李强、韩旭嘉解除股份限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李强、韩旭嘉解除股份限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98号文《关于核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北玻股份于2011年8月23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4,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21,447,303.8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6日对本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9002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16日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共计199,107,104.24元:其中NGC-X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机组产业化项目128,780,627.10元,SM-NG-X节能型玻璃钢化机组技术改造项目70,326,447.14元。 收到银行利息25,211,782.52元,支付银行手续费4,693.4元,净额25,207,089.12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647,547,288.71元。 (三)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13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共计49,649,597.06元:其中NGC-X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机组产业化项目42,569,750.15元,SM-NG-X节能型玻璃钢化机组技术改造项目7,079,846.91元。 收到银行利息4,758,158.74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2,910.66元,净额4,735,248.08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资65,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537,632,939.13元。 (四)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已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共计248,756,701.30元:其中NGC-X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机组产业化项目171,350,377.25元,SM-NG-X节能型玻璃钢化机组技术改造项目77,406,324.05元。 收到银行利息29,969,941.26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7,604.06元,净额29,942,337.2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资65,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537,632,939.1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等 6个银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个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情况进行监管。截止2013年6月30日,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三、201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根据北玻股份2013027号公告及2013028号公告,本期用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35天”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30,000,000元、购买建设银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第100期30,000,000元。共计60,000,000元。 3、不存在将募集资金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情形; 4、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及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玻股份2013年3月30日第2013009号公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拓展业务需求,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5,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上半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 年1-6月,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告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因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行政处罚的情形。 附件: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2日 附件 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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