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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全国的经济形势依旧严峻,2013年上半年经济的下滑给下半年经济增长带来考验。而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依然是国家经济的支柱,房地产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直接决定了房地产行业仍将保持不同程度的增长。受年初“新国五条”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住宅投资渠道进一步收窄,20%的个税新政也一度让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短期混乱局面,市场走势难测。但从市场供需来看,住宅地产刚需依然旺盛,商业地产持续增长,楼市在平稳发展中。 2013年上半年,随着政府调控对房产市场影响的逐渐淡化,楼市也在逐步回暖,市场库存有所缓解,市场开始出现量价齐升,特别是在一线城市表现的更为明显和突出,市场预期信心已增强,预计在下半年将延续平稳发展态势。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6月份,全国306个城市的土地出让金高达11,305亿元,较去年同期暴增了60%。 公司认为,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根本目的仍然是促进房地产行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会改变行业中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虽然住宅投资受限没有缓解,短期市场方向难以把控,但长期市场仍将平稳发展。以二三线城市为主的城市化进程,仍将支持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保持较快的增长。对于拥有实力和远见的房地产企业,政府政策调控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有利于企业逢低吸纳优质土地资源,扩大竞争优势,取得进一步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认真贯彻年初制定的“创新发展、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各项经营工作。一是,新开工项目规模取得历史性突破,面积超过了41万平米;二是,异地新项目拓展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根据市场变化,不断通过创新营销模式,抓住有利条件,把握热点时机,加大在建和建成商品房的预销和销售力度,回笼资金;四是,将成本内控对标管理进一步引向深入,以提高效益为目标,不断加强项目的成本控制和风险控制,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五是,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了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凝聚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达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深圳局发字[2004]338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审核,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未对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及余额均为0元;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 我们认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庞大同 范值清 张方亮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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