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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57.33万元,同比增加5.31%,其中直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498.95万元,同比增加6.1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7.35%;扶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06.47万元,同比增长6.41%,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5%;安装维保收入9,403.4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5.64%。国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682.75万元,同比增加10.0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7.64%;国外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29.18万元,同比增加0.81%,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2.36%。主要原因是公司2012年上市后,品牌的知名度相应提高,公司加大营销力度,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仍保持销量稳定增涨。 在公司治理方面,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尽职履行“三会”运作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各项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投资者管理方面,公司加强对投资者的走访接待和宣传工作,及时答复投资者提问,规范接待调研活动,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0年12月同境外两个个人股东签订投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协议约定,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澳元,股本为1000股,我公司先期投资200澳元,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20%;2011年9月,按投资协议约定,我公司支付280澳元,通过收购两个个人股东股权的方式,将股权比例增加为48%;报告期内,公司又按投资协议约定,以220澳元收购两个个人股东220股,对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由48%增至70%,因本公司对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公司已达到控制,故以2013年6月30日时点为合并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为打开在澳大利亚当地的销售市场,于2010年12月同境外两位个人股东合作设立合资公司,主要由两个境外股东负责前期市场开发和运作,在公司的经营前景不太明朗的情况下,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在投资协议中约定,我公司初始投资占该公司20%股权,如该公司经营状态达到公司预期,公司将按协议约定陆续增持该公司股权,增至70%。报告期内,该公司订单量及维保量增长较快,在该国的市场前景较好,故本公司将股权增至70%,以达到控制状态,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46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的通知。2013年8月21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47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上午11:00点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崔克江、监事段文岩、职工代表监事王爱萍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克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监事会逐项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报出。 2、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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