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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首先着眼于内部挖潜,开源节流,全力维持公司子公司上海鄂欣实业有限公司的钢材贸易业务的稳定经营;同时,继续加大对公司亏损和闲置资产的处置力度,报告期内出售了武汉叶开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和武汉乐欣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逐步减少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6.57万元,实现净利润1459.95万元。 为彻底改变公司的经营困境,报告期内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50,400万元(含5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为公司现有业务及培育、发展新业务提供资金支持。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施,一方面将改变公司资不抵债的困境,为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为公司在适当时机培育和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盈利能力较强并可持续发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业务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股东价值。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3年2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5.0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50,400万元(含5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为公司现有业务及培育、发展新业务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董事长:周伟兴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国药 编号:2013-028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如下条款作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前:“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企业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修改后:“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企业投资开发”(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修改前“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主持人应宣布有关关联股东的名单,并对关联事项作简要介绍。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除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公司单次发生与经常性经营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或单次交易金额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以上的,均应提交股东大会按照本条款所规定的程序,以普通决议表决通过。 除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公司向关联方累计年度采购金额或销售收入占其同类业务采购金额或销售收入5%的交易,或者单次关联交易额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0.5%以上的,或者年度累计2000万元以上的,或年度累计交易金额占最近审计净资产额5%以上的,或者与经常性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均应提交股东大会按照本条款规定的程序,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股东大会作出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以及公允性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在进行关联交易表决前,应充分征询与会中小股东(指持股公司股份小于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关联股东有义务回答与会中小股东的质询与疑问。 修改后:“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主持人应宣布有关关联股东的名单,并对关联事项作简要介绍。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按照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股东大会作出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以及公允性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在进行关联交易表决前,应充分征询与会中小股东(指持股公司股份小于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关联股东有义务回答与会中小股东的质询与疑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徐军(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华伟(独立董事),其他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上述2、3、4项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08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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