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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撒股份 股票代码:0024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英文名称:KAISER HOLDINGS (HK)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9号建业中心9楼4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志凯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英文名称:WEALTH SIGN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9号建业中心9楼3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AISER HOLDINGS (HK)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9号建业中心9楼4室 注册股本:11,000股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及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凯撒集团是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已在凯撒股份的日常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志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ALTH SIGN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9号建业中心9楼3室 注册资本:10,000港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及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志凯公司是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已在凯撒股份的日常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并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并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变更前) ■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87号文核准,凯撒股份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79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凯撒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118万股,发行完成后,凯撒股份总股本为38,999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股比例为39.1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股比例为15.47%。 二、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首发限售股追加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即将限售截止日延长至2013年12月8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凯撒股份的可能,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凯撒股份50.84%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凯撒股份21.68%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87号文核准,凯撒股份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79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凯撒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118万股,持股比例由50.84%变更为39.1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未参与凯撒股份非公开发行,持股比例由21.68%变更为15.47%。 有关凯撒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情况,详见2013年8月21日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非公发行认购获得的凯撒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01,595,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并未质押所持股份。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凯撒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负责人: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志凯有限公司 负责人: 签署日期: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撒股份 股票代码:0024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重庆卓智鑫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1层15间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卓智鑫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1层15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卓智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孙翰 合伙人认缴出资:20,128.31万元 工商登记注册号码:500905200000040 1-1-1 成立日期:2013年4月3日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证书承接业务);市场调查;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税务登记证号码:500910065665396 联系电话:010-8571130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二、权益变动目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87号文核准,凯撒股份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79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凯撒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4,157万股,发行完成后,凯撒股份总股本为38,999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10.66%。 三、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凯撒股份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87号文核准,凯撒股份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179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凯撒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4,157万股,持股比例由0.00%变更为10.66%。 有关凯撒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情况,详见2013年8月21日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非公发行认购获得的凯撒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凯撒股份股票的情形。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卓智鑫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卓智鑫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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