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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3-03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 4、会议主持人:唐灼林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管等。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9月9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3-03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3年9月9日(星期一)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3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9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曾永强 联系电话:0757-86695489 传真:0757-8109893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技工业园狮山大道北段 邮编:528225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样本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1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3年9月5日下午16:3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3-03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召开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相应的修改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20)。 2013年7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389号《验资报告》。2013年7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确认。201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30)。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号:440682000040868 名 称: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大道北段 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零玖拾伍万伍仟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零玖拾伍万伍仟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 纸箱印刷机及配件, 通用机械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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