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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虽然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十分复杂,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但在国家大力推动大气污染治理的大环境下,诸多利好政策相继出台,公司借此持续致力于主营业务烟气脱硫脱硝业务的拓展,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2012年12月31日收购的山西云冈电厂脱硫特许经营项目、内蒙古呼和浩特电厂脱硫特许经营项目及河北丰润电厂脱硫特许经营项目运行稳定,为公司财务业绩的增长贡献了力量。承接的山西运城电厂脱硝BOT项目、山西云冈电厂脱硝BOT项目已分别于2013年2月和3月投运一台机组,剩余机组也将于下半年正式投运。 承接山西武乡电厂脱硝BOT项目、山西武乡电厂脱硫BOT项目、新疆图木舒克脱硫BOT项目,承接神华巴蜀江油电厂脱硫改造EPC项目、四川巴蜀江油电厂脱硫改造EPC项目、万州电厂新建工程脱硫吸收塔采购项目、安庆电厂脱硫EP项目、东方希望包头铝业脱硫改造EPC项目、洛阳伊川电厂脱硫改造EPC项目等。市场领域开拓取得较好的进展,为下半年及以后年度的业绩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在烟气脱硫脱硝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不断推动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集团化发展的步伐,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电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开拓节能投资项目管理业务;收购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煤焦油轻质化等工业副产物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99.20万元,较2012年度上半年增长59.53%;实现利润总额9,174.70万元,较2012年度上半年增长6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88.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9%;每股收益0.16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98,505.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13,343.94万元;每股净资产为4.00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3年3月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电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开展节能投资项目管理业务。 2013年3月收购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765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持有其51%股份,实施煤焦油轻质化等工业副产物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以上两个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53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3年8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以现场及传签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公司11层大会议室。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现场参加会议董事6人,传签方式参与表决董事2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开元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54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3年8月10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11层大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月淼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规合法,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56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将公司截至2013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5.00元,扣除与发行股票直接相关外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0,48.6,359.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1年4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7A6046-3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443066443018010028259、11012012101901,并于2011年4月2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01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4,709.2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根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公司使用了超募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10月将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开展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及收购相关资产的预案》,2012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开展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及收购相关资产的议案》。 根据以上决议,公司2012年12月向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脱硫装置收购款共计29,751.77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9,751.77万元,共发生超募资金存款利息净额3,601.99万元,超募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合计为58,189.63万元。 (三)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滨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3066443018010028259,该专户仅用于托克托电厂6台(1#-6#)600MW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所需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专户存款总余额为0元。 2012年12月,本公司将该账户销户。 2、超额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本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开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账号为:11012012101901,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专户存款总余额为58,189.63万元。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公司与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脱硫装置及相关资产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在2013年6月公司从超募资金账户支付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装置收购款及配套流动资金共计7,634.76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7,386.53万元,共发生超募资金存款利息净额3,992.73万元,超募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合计为50,945.6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1年4月2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已更名为平安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 三、201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无需要报告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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