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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围绕“促销售、增项目、抓管理、强队伍”的经营思路,以促销售为中心,推进深圳地区存量物业和西安“鸿基·紫韵”项目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加强项目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项目营销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协同管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对工程质量做到事前控制,保证项目开发整体的施工质量及进度;深入优化设计管理;严抓成本管理,做好开发动态成本控制;完善营销细节,开创创新型工法样板房展示,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实现东莞宝安·山水江南、湘潭宝安·江南城、惠州宝安·山水龙城三盘联动,取得了良好开局;在新项目拓展方面,成功获得西安阎良地块及惠东港口镇东山海36000平米地块,为进一步深耕西安周边市场及拓展深莞惠市场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2万元,主要因转让控股子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及结转房地产项目部分销售收入所致,相比上年同期下降45%,实现每股收益0.15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3-30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2013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补选董事陈泽绵(简历附后)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补选董事陈泽绵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四、关于解决与中国宝安集团3.3亿元往来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陈泰泉、陈匡国先生因在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13年6月,公司以17000万元受让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集团”)持有的惠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宝安地产”)100%股权,并同时向中国宝安集团出具承诺,“对于惠州宝安地产欠中国宝安往来款净额439,689,009.65元,自公司成为惠州宝安地产股东之日起,由我公司或者惠州宝安地产每季度向中国宝安集团等额支付,一年内全部付清”。该事项经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2年6月2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 截止2013年6月22日,公司全资企业惠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中国宝安集团尚有往来款人民币333,425,431.96元未偿付,为尽快解决该往来款项,公司向中国宝安集团作出还款承诺:尚未偿付的往来款人民币333,425,431.96元于2013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自2013年6月22日起未付款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计算利息。 (公司将另行披露《关于解决与中国宝安集团往来款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陈泽绵简历 陈泽绵,男,1973年2月出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金谷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新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陈泽绵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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