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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三)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公司董事长李云贵、总经理付希泉、财务总监魏鲁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下游企业开工不足,需求不旺,导致公司产品的销价、销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217.76万元,利润总额-34,356.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371.0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了21.26%、63.00%、58.2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云贵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3-01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公司8名董事。会议于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云贵先生主持,公司8名董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3亿元信托贷款合同,其中,1年期2亿元,贷款利率为6.6%/年;2年期1亿元,贷款利率为7%/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向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改善财务结构,公司将与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金额为5亿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详见2013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3-02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公司5名监事,会议于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天一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3亿元信托贷款合同,其中,1年期2亿元,贷款利率为6.6%/年;2年期1亿元,贷款利率为7%/年。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向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改善财务结构,公司将与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金额为5亿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合同。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13-02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与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将账面价值为5.1亿元的纯碱厂煅烧炉、碳化塔、螺杆压缩机等设备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硝铵”)硝酸吸收塔、氨氧化炉、四合一机组等设备出售给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回租使用,融资金额为5亿元,期限为3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43号 法定代表人:武青 注册资本:8亿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公司纯碱厂煅烧炉、碳化塔、螺杆压缩机等设备,华龙硝铵硝酸吸收塔、氨氧化炉、四合一机组等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潍坊市 设备账面价值:5.1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纯碱厂煅烧炉、碳化塔、螺杆压缩机等设备,华龙硝铵硝酸吸收塔、氨氧化炉、四合一机组等设备。 2、融资金额:5亿元 3、年租息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20% 4、手续费:2%/年 5、保证金:1% 6、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约定向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7、租赁期限:3年 8、租赁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 9、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半年等额本息还款 10、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租赁设备由公司按照约定留购。 11、租赁期末选择:租赁期限届满,光大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确认公司已经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后,公司可按照约定的名义货款1元,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12、起租日:依照合同约定。 13、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公司每半年支付租金约为9,065万元。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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