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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3-29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通知公告于2013年8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站,公司于2013年8月17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8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8月22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15:00至2013年8月22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瓦轴集团309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丛红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32,666,674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2.63%。因为AKTIEBOLAGET SKF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79,3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作为关联股东在此次交易中回避表决,因此有表决权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53,366,6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7%。其中内资股股东(代表人)1人,代表股份24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5.47%;有表决权的外资股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9,366,6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90%。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其中AKTIEBOLAGET SKF公司为关联股东,持有公司7,930万股,需要回避表决;其他股东代表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共252,759,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7,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购买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51%) 股权及终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议案》 同意251,530,473股(其中现场投票251,530,473 股同意,网络投票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77.80%;反对1,836,201股(其中现场投票1,228,700股反对,网络投票607,50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7%;弃权 0股。 其中内资股同意244,000,000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外资股同意7,530,473股,占有表决权的外资股股东所持股数80.40%。 表决结果: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大连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马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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