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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今年上半年,在宏观经济和行业趋势整体稳中有进的局面下,汽车产业正在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信息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000万辆,分别达到1075.17万辆和1078.2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8%和12.3%,增速高于预期。其中乘用车产销实现较快增长,商用车缓慢复苏,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呈现下降趋势。 上半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新产品按期投放,销量基本实现目标,产品结构优化初显成效,主营业务毛利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现金流等财务指标健康、稳定,总体营利水平略高于去年同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597万元,同比增长15.23%;营业利润24,150万元,同比增长67%;利润总额28,650万元,同比增长58.7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万元,同比增长106.3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5、期后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未变更: 2013年6月5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汽车与上海海马投资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上海海马投资吸收合并海南汽车。吸收合并后海南汽车解散并注销,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等)、负债以及人员、业务等均由上海海马投资承继。(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3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31号)。(详见公司于2013 年7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3年8月2日,公司收到通知,海南汽车持有公司的473,600,000股已过户到上海海马投资。自此,上海海马投资持有公司473,600,000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28.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汽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2013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冷明权为公司独立董事,徐兴尧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孙忠春为公司董事,景柱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013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八届十七次会议,选举秦全权为公司董事长,景柱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聘任孙忠春为公司执行总裁,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聘任林明世为公司副总裁、肖丹副总裁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赵树华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秦全权 2013年8月23日 股票简称:海马汽车 股票代码:000572 编号:2013-38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八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8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4名董事现场出席,杨建中、孙忠春、韩旭和冷明权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秦全权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逾期三年以上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共计45,120.56元进行核销处理。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股票简称:海马汽车 股票代码:000572 编号:2013-40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应收款项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议案所述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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