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3-031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039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A股配股发行公告 2013-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招商银行”)配股方案经2011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1年9月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A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50号文核准。 2、本次A股配股以本次A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7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招商银行A股股本总数17,666,130,88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74股的比例向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为3,073,906,773股。招商银行A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A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配股代码“700036”,配股简称“招行配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A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9.29元/股。 4、本次A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7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招商银行全体A股股东配售。 5、本次A股配股结果将于2013年9月5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A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A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A股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A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3年8月23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8、本次招商银行配股为A股、H股配股发行,H股配股申请也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72号文核准。A股配股发行公告与H股配股发行公告同步刊登。发行公告刊登后,A股和H股的配股发行时间安排按照境内外证券市场法规要求执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A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A股配股以本次A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7日,T日)收市后招商银行A股股本总数17,666,130,88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74股的比例向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为3,073,906,773股。本次A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8,556,593,921.17元。 4、配股价格:9.29元/股。 5、发行对象:截至2013年8月27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招商银行A股股份的全体股东。 6、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7、承销方式:代销。 8、A股配股主要日期: 本次招商银行配股发行为A股、H股配股发行,A股配股发行公告与H股配股发行公告同步刊登。发行公告刊登后,A股和H股的配股发行时间安排按照境内外证券市场法规要求执行。 本次A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A股配股,联合主承销商及财务顾问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A股配股的认购方法 1、A股配股缴款时间 2013年8月28日(T+1日)起至2013年9月3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A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A股配股代码“700036”,配股价9.2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A股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74),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招行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A股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招商银行与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9月5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A股股东认购情况、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票总数量的比例、本次A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1)如本次A股配股成功,则招商银行A股股票将于2013年9月5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代销期限届满,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A股配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A股配股失败,则招商银行A股股票将于2013年9月5日(T+7日)恢复交易。 (2)如本次A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①退款时间:2013年9月5日(T+7日) ②退款额: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③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至2013年9月4日(T+6日) ⑤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发行费用 本次A 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招商银行本次A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A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A股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六、网上路演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3年8月26日(T-1日)10:00~12: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A股股东留意。 七、咨询电话 本次A股配股投资者咨询电话为0755-83077967,0755-83077093,010-57601812,010-57601819。 八、发行人、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及财务顾问 1、发行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联系人:许世清、吴涧兵、任远果、李蕾、刘赞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2、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文渊、林隆华、章林峰、周辰、高书、史善胤、谭汉豪、边思敏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8层1807-1819室 联系人:李星、段爱民、陈亿律、吴佳宏、金雷、戴逸伦、苏秉刚、宋玉林、袁帅、马进 电话:010-66273333 传真:010-66273300 3、财务顾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联系人:罗少波、刘彤、肖迪衡、沈韬、杨蕊、孟祥友、樊耀星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特此公告。 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