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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5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3年上半年,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影响,氯碱行业持续低迷,2013年上半年公司聚氯乙烯树脂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00元/吨,烧碱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约600元/吨。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抓好安全生产;报告期中泰矿冶30万吨/年电石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公司2013年上半年累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73.98万吨,生产烧碱53.14万吨(含自用量),发电34.43亿度,生产电石54.44万吨。2013年上半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73.46万吨,烧碱49.39万吨,其中:出口聚氯乙烯树脂11.42万吨,出口烧碱7.23万吨。2013年上半年公司聚氯乙烯树脂平均生产成本约4,800元/吨;固碱平均生产成本约1,500元/吨;电平均生产成本约为0.159元/度。 报告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生产SG-5型树脂70.98万吨,生产SG-7型树脂1.95万吨,生产SG-8型树脂1.05万吨。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0,174,555.78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4.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61,665.1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4.69%。 公司目前实际运行120万千瓦装机容量并全部并网发电,采取“全额上网、定向销售”的方式结算。定向销售上网电量,执行新疆火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脱硫机组为0.25元/千瓦时;未脱硫机组为0.235元/千瓦时)。下网时需交纳备容费,备容费均价约为0.038元/千瓦时。富裕上网电量按火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80%执行。 报告期公司出资1,000万元作为产学研合作经费与天津南开大学进行产学研合作,以进行氯乙烯合成固定床触媒的研究开发与工业化示范项目,双方就联合技术开发、共建校企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开展新型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通过产学研合作,将加快公司技术进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占领技术制高点。 (2)主营业务分析 ① 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4.28%,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公司阜康能源年产8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已投产,公司主营产品销售规模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83.6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6.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4.69%,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65.33%,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影响,氯碱行业持续低迷,公司主营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所致。报告期公司聚氯乙烯树脂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00元/吨,烧碱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约600元/吨。因阜康能源已投产的年产8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烧碱及配套的电石和电厂项目基本为债务融资,致使报告期公司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随着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及加强成本控制,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聚氯乙烯树脂单位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约500元/吨,但仍不足以抵补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及费用增加等因素对利润的影响。通过公司进一步加强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生产成本的控制与管理,6月份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②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③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④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⑤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13年度经营计划 A、产量目标 生产聚氯乙烯树脂145.8万吨,离子膜烧碱104.43万吨。发电量81.9亿千万时。电石118万吨。 B、财务预算目标 营业收入:1,297,363万元(含税1,503,741万元)。 报告期的进展情况 A、报告期公司生产聚氯乙烯树脂73.98万吨,完成计划的50.74%;生产烧碱53.14万吨(含自用量),完成计划的50.89%;发电34.43亿度,完成计划的42.04%,电平均生产成本约为0.159元/度;生产电石54.44万吨,完成计划的46.14%。 B、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017.46万元,完成计划的44.32%。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① 在上述主营业务分地区构成中,报告期公司售电收入及其成本纳入疆内地区计算。报告期,公司加大了对华中、东北地区市场的开拓力度。 ②上年同期公司的售电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4)核心竞争力分析 ①规模优势和较完善的产业链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阜康能源、中泰矿冶年产8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离子膜烧碱、90万千瓦机组、90万吨电石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公司已经形成年产15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110万吨离子膜烧碱、128万吨电石、125万千瓦自备电的生产规模。公司生产氯碱产品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为占领行业规模制高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氯碱配套电石、热电,电石配套自备电,公司的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一体化的成本优势将会逐步显现,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聚氯乙烯树脂单位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约500元/吨。 ②资源优势 公司充分依托新疆的优势资源,坚持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新疆资源丰富,是我国具有战略意义的资源和能源接替区,石油、煤炭、石灰石、原盐储量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受运输成本制约,新疆的原盐、煤、电石等初级原材料基本只在疆内销售,而本地需求有限,因此价格相对低廉。公司具备发展氯碱工业所需的煤炭、原盐、石灰石、电力等资源优势。公司拥有丰富的原盐、石灰石、煤炭等资源,公司已获得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南黄草湖九个煤矿区的探矿权,矿区面积共计248.60平方公里,煤炭矿产资源储量共计约147亿吨。目前九个煤矿区的探矿权的有效期均为2012年11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控股子公司托克逊盐化拥有开采权的盐矿已探明储量6,973万吨。全资子公司中鲁矿业拥有开采权的石灰石矿已探明储量4,971万吨。控股子公司奇台矿产公司拥有的开采权的石灰石矿已探明储量1,814万吨。全资子公司中泰矿冶拥有阜康市双峰山石灰岩勘查区6.24平方公里的探矿权。 ③技术装备优势 公司离子膜烧碱生产采用目前世界最先进的高电流密度零极距自然循环电解槽、DCS控制技术,固体离子膜烧碱生产采用国际先进的瑞士博特公司粒碱生产工艺。聚氯乙烯聚合装置采用了国内先进、成熟的108m3反应釜。这些技术在降低生产成本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④政策优势 在新疆发展氯碱产业是优势资源转化战略的具体落实,符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对新疆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支持具有资源优势的产业,加快矿产资源的开发和转化,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三化建设。正因为在新疆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公司能够拥有自备电厂,从而大幅降低生产成本。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新设立3家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3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洪欣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5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四届三十次董事会通知于2013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内容见2013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郑欣洲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3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5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于2013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党金花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3年下半年的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向关联方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煤、硫酸等原材料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5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关联方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采购煤、硫酸等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2013年上半年,公司及下属公司向蓝天物流采购煤、硫酸等原材料的实际发生额为12,079.64万元,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3年下半年的生产经营需要,拟新增向关联方蓝天物流采购煤、硫酸等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道强,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市西山路78号,主营业务为煤炭经营,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原蓝天物流为个人私企,2012年10月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51%股权。 截止201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43,270.29万元,负债总额38,068.80万元,净资产5,201.49万元,201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8,433.26万元,净利润1,570.51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蓝天物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控股股东控制的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蓝天物流主营业务为煤炭经营,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具备履约能力。该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蓝天物流的关联交易,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采购部门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3年1-6月公司向蓝天物流采购煤、硫酸等原材料12,079.64万元,均已签署了协议。本次新增预计额度尚未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蓝天物流的关联交易业务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该关联交易经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召开了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3年度新增向关联方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业务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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