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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32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在国外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外需萎缩、内需收缩对公司现阶段主导产品的生产经营形成较大的挑战,在此形势下,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紧紧围绕确定的战略规划,坚持“稳中求进,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思路,切实落实市场、技术、管理以及项目建设等各项措施,努力克服公司战略转型期所承受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压力,扎实建立高性能玻纤新领域的竞争基础。 报告期内,根据国内外经济、行业环境的动态反映,公司着重对营销模式、采购模式、技术模式、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进行了深度剖析并进行了相关试点运行,初步形成相应的战略措施并在落实之中。 报告期内,山东九鼎HME池窑项目贷款落实,已正式全面形式建设;连续毡项目已基本完成工程设计,已正式全面形式建设;102号窑电改气方案通过,现拟全面启动建设;二元组份高硅氧产品的中试研发正在逐步推进。 报告期内,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推进到过程管理阶段,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综合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综合以上,围绕全年经营目标而采取的各项经营措施正在稳步推进中。 1、产业政策鼓励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有:砂轮增强材料、建筑增强材料、高温过滤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纺织型玻纤制品及化工仿腐、车辆通行、风力发电等玻璃钢系列产品,均为新型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方向。公司正在实施的高强度、高模量、耐高温、高性能复合材料等高性能玻纤全产业链,是《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进一步提高了玻纤行业准入门槛,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技术水平领先 公司公司现有产品中有7个产品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3个产品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67个产品(技术)取得国家专利,形成了以玻纤成份配方、玻纤拉丝、玻纤改性、织造技术、表面处理五大技术为核心,包括工艺诀窍、成套设备设计等专有技术组成的一整套技术体系,公司的深池冷顶全电熔池窑技术、高模量玻璃纤维、二元组份高硅氧、玻纤连续毡等高性能玻纤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公司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生产体系 公司现已形成了玻纤纱生产、织物织造、制品后处理构成的上下游一体化的全产业链生产体系,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目前正在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体系,公司具备较强的产品质量、成本控制能力。 4、良好的品牌知名度 在长期的国内外市场开拓过程中,公司产品凭借着齐全的规格、稳定的质量和良好的信誉,在国内外玻纤市场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鼎”牌玻纤产品为中国名牌产品, “鼎”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31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顾柔坚、独立董事段威、陈尚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顾清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2013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韩庆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段威先生任职已满六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须选聘新的独立董事。现提名韩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银川子公司提供500万元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为银川子公司提供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4、以3票同意(关联董事顾清波、徐荣、缪振、冯永赵、顾柔坚、胡林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3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庆华,男,1949年10月出生,教授、理学博士,中共十五大代表,江苏省十届政协常委。1976年-1986年担任南京市农垦局局长,1986年-1994年担任浦口区委书记,1994年-1998年担任南京市委常委兼江宁县委书记,1998年-2000年担任江苏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省建材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2000年-2010年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0年6月起至今任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筹备组组长,不再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3年4月退休。社会兼职:江苏省工业设计协会会长、江苏省足球协会主席。 韩庆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3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鹄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35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0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3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韩庆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为银川子公司提供500万元担保的议案; 3、公司2013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9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9月10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或信函)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179)。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任正勇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17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34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3年下半年将与关联企业江苏九鼎天地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风能”)、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宇建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关联董事顾清波、徐荣、缪振、冯永赵、顾柔坚、胡林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九鼎天地风能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兴源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先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整机及部件制造、销售;风力发电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转让;风力发电场项目投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2.6%。 鉴于顾清波先生持有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为天地风能的实际控制人。而顾清波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54.79%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天地风能与本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关联人。 (2)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宇建设”) 注册地:江苏省如皋市中山路3号 法定代表人:陈春芳 注册资本:62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建筑装饰装潢专业承包三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股权结构:江苏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93.54%,顾泽波等4位自然人占股比例合计6.46%。 鉴于顾清波先生持股90%的南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4.13%的股权,顾清波为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顾清波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本公司54.79%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江苏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三、近期与前述关联人(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却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五、协议签署情况 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实际进程分批次与天地风能、鼎宇建设签署正式的协议。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控制在884万元以内。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13年下半年,公司进入了项目建设的密集期,所实施的项目(连续毡、池窑电改气等项目)均有较高的专业性要求,大部分设备及土建均采取自制方式,天地风能在设备制造上有着突出的技术及加工优势,鼎宇建设在土建工程上(尤其是小批量专业化工程)与公司一直保持合作,因此,与上述二家企业进行合作,有利于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事前审核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13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为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3-3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银川子公司提供500万元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银川九鼎金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拟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申请一年期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或“本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201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银川九鼎金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向阳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8月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机机舱罩、轮毂罩及风电复合材料部件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宁夏金业工贸有限公司出资120万元,占出资额的40%。 资产情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1447.36万元,净资产415.75万元,负债总额1031.61万元,流动负债981.61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2.72万元,净利润-84.47万元; 截止2013年7月31日总资产797.34万元,净资产376.48万元,负债总额420.86万元,流动负债420.86万元,2013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69.27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署。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银川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申请一年期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董事会认为:为银川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提高未来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银川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担保的公平、对等、风险共担,宁夏金业工贸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银川九鼎金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全部出资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足部分由宁夏金业工贸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9300万元人民币,分别是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40000万元,为甘肃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担保9300万元,该两笔担保尚均未履行。本次担保后,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金额为498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9.27%。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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