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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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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开元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3年1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型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 61号),《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2月18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原开元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月17日止,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13年2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基金开元”。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300”。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 本基金已于2013年3月11日对原开元证券投资基金退市时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基金折算比例为1:0.876726296。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3年2月18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建仓期为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2010年,经证监许可[2010]1073号文核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公司在北京、上海、合肥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旗下管理42只开放式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

  注: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作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的目标原则,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2013年2月25日至3月11日,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间因接受永泰能源(证券代码“600157”)超比例换购而给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基金管理人第一时间对由此而造成损失的本基金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了补偿,并于2013年4月22日发布了基金经理变更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决定》,基金管理人积极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基金投资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了内控制度和流程管理。

  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1次,是由于指数型基金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结构被动调仓所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增长力度仍然偏弱,但预计在较宽松的资金面支撑下,经济大幅衰退的可能性不高。同期沪深300下跌12.78%。

  期间我们通过自建的“指数化交易系统”、“日内择时交易模型”、“跟踪误差归因分析系统”、“ETF现金流精算系统”等,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指标控制在较好水平,并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流程,确保了本ETF基金的安全运作。

  我们对本基金报告期内跟踪误差归因分析如下:

  ①大额申购赎回带来的成份股权重偏差,对此我们通过日内择时交易争取跟踪误差最小化;

  ②个别长期停牌证券,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及基金整体仓位的微小偏离;

  ③6月底前后,我们根据指数每半年度成份股调整进行了基金调仓,事前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调仓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引入多方校验机制防范风险发生,从实施结果来看,效果良好,跟踪误差控制在理想范围内。

  ④联接基金在成立之后, 部分股票资产逐步换购为目标ETF基金过程中对ETF产生的微小偏离,对此我们通过科学的换购与交易策略争取跟踪误差最小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自本基金上市以来至报告期末年化跟踪误差为0.627%,较好的完成了基金合同中控制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的投资目标。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492元,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68%,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9.6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国内方面,经济有继续下滑风险。 7月汇丰中国制造业PMI预览值降至47.7,创11个月以来新低,比6月的48.2又降低了0.5。下半年经济仍将保持低迷状态,而政策方面却没有任何松动。在经济增长压力增大的同时,政府高层连续表态,大规模刺激政策不会出台。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中国政府不会再次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新华社表示,中国经济增速低于7%是不允许的,鉴于上半年增速7.6%,下半年增速不会低于7%,全年完成7%压力不大,因此,政府对经济下滑的容忍度是变高了。不过,在投资方面仍有一些稳经济的措施出台。

  总体而言,当前看不到政策出现大规模放松,经济可能将继续下行。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将通过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精确的数量化计算、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恪守指数化投资的宗旨,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持有人提供与之相近的收益。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判断及投资风格,借助投资本基金参与市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数量化投资部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机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转型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分配事项。

  转型前: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条件,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开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除永泰能源超比例换购外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基本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报告期内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间出现过接受永泰能源超比例换购的情况,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投资组合进行了调整,因此而给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已足额补偿。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前)

  6.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2月17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2月17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0.9269,基金份额总额2,000,000,000.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17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17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小松______ ______邓见梁______ ____邓见梁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完全一致。

  6.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6.4.3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4 关联方关系

  6.4.4.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4.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5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5.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5.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5.1.2 权证交易

  无。

  6.4.5.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风险结算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5.2 关联方报酬

  6.4.5.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1.5% / 当年天数。

  6.4.5.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5.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5.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5.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6.4.5.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6.4.5.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5.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5.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6 期末(2013年2月17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6.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6.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无。

  6.4.6.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6.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6.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转型后)

  6.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8492元,基金份额总额2,313,199,451.00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2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小松______ ______邓见梁______ ____邓见梁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原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开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13年1月4日决议通过的《关于开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28日证监许可 [2013] 61号《关于核准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型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由原基金开元而来。

  原基金开元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和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发起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6号文批准,于1998年3月27日募集成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15年,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份额。基金开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1998]65号文审核同意,于1998年4月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3]55号文同意,原基金开元于2013年2月18日终止上市。自2013年2月18日起,原基金开元转型成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并更名为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开元份额持有人大会后续安排,本基金自2013年2月25日起开放集中申购。根据《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基金最终确认的有效净申购金额(含集中申购股票市值)为2,205,676,99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205,676,990份。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72,390.65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69,869份,尾差部分直接归入基金财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开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以2013年3月1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投资人持有的原基金开元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折算后原基金开元变更登记为南方开元沪深300ETF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2013年3月11日)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0.8767元,按1:0.876726296折算比例将原基金开元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所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折算后的原基金开元基金份额总额由20亿份调整为1,753,452,592份。经深交所深证上【2013】111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3,959,199,451份基金份额于2013年4月1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下转B2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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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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