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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无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借给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人民币5亿元的议案》。 为支持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简称:中色锌业)的发展,同意公司借给中色锌业流动资金人民币5亿元,期限1年,资金使用费率按照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收。 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3-05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中色锌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支持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锌业)的发展,按中色锌业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向中色锌业提供人民币5亿元借款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 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2.31%的股权。 2、财务资助的金额、来源、期限及用途 本次财务资助总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资金使用期限1年,自实际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财务资助用于补充中色锌业日常营运资金。 3、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 资金使用费率按照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收。 4、审批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中色锌业是根据公司与赤峰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对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增资重组的协议书》而设立的,该公司原名称─赤峰中色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11月更名为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公司对该公司的初始投资为人民币4亿元,持股比例为30.53%。 2010年公司对该公司进行现金增资(人民币336,016,732.97元),持股比例上升至44.72%。2010年12月公司以持有的赤峰红烨锌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股权作价261,983,267.03元对中色锌业进行增资,2011年5月完成此股权增资,完成股权注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上升至52.31%。 1、公司名称: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大厦6-7层 3、法定代表人:王宏前 4、注册资本:人民币拾玖亿零捌佰万元整 5、成立日期:1990年6月18日 6、主营业务:铅、锌金属及废渣生产、加工、销售;有色金属矿业投资等。 7、中色锌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其他股东情况: 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赤峰市政府机关,持有中色锌业47.69%股权,办公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1号。 上市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按照100%股权比例为中色锌业提供财务资助,中色股份占中色锌业52.31%,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占中色锌业47.69%,但作为政府部门的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法按股权比例对中色锌业提供财务资助,由本公司代其向中色锌业提供财务资助,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相应金额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借给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人民币5亿元的议案》。 由于中色锌业产能扩大,为支持中色锌业的发展,公司为中色锌业提供人民币5亿元资金支持。 中色锌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均系公司委派。中色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并对其合并财务报表。该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是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恭敏、冯根福、杨有红出具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向中色锌业提供人民币5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有利于补充中色锌业的日常营运资金,改善日常经营情况。上述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财务资助金额为83,312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14%,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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