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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8月27日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面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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