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受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制造企业开工率不足,市场出现一定萎缩,致使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同时加之制造业受成本影响,压缩上游供应商成本,也随之压缩了公司的利润空间。面对双重压力,公司电子制程整体解决方案的独特模式体现了作用,核心客户保持稳定合作,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市场的影响。 在公司倡导的电子制程整体解决方案模式下,为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的上游整合策略取得了一定成效。上半年公司的电子胶水系列产品利润贡献增长较为明显,电子硅橡胶订单量也呈现上升趋势,该类产品市场开发周期长,客户相对稳定,预计未来将为公司贡献稳定增长的利润;同时,公司上半年加大了对电子工具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新型焊台、自动化设备等产品预计下半年可批量投产。 2013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拓展电子制程现有业务,电子硅橡胶系列产品经过两年多的推广,目前在市场已具有一定份额,并呈现上升的态势,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的开发力度;化工辅料类新产品相变导热膏、可拨蓝胶等已陆续小批量检验通过,该产品是行业内的高技术含量产品,预计下半年可实现自产,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一定贡献。同时,公司将继续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逐步向下游拓展,调研新兴电子制造细分行业,利用自身的电子制程优势向下延伸,力争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合力,以应对市场不断变化带来的挑战。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5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3年8月26日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5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0]26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14.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85.70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0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首次于2007年7月15日经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广场支行于2010年4月6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 2012年本公司与子公司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重庆地区开展业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2012年本公司与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宁波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珠海地区开展业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一是体现在未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新产品生产销售,二是体现在各服务终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最终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毛利率的上升。未来,随着用户需求的升级,也可能通过技术贸易等方式有所体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2年4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改变珠海营销网点的实施主体,不再以分公司实施,而是通过以募集资金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始实施,不存在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885.70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18,716.71万元相比,超募资金20,168.99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200.00万元,超募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人民币13.21万元为尚未转出的利息收入。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根据2013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2年10月17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继续建设。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慎决策。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分为RTV有机硅、电子胶水及电子工具等三个研发子项目进行建设。第一期投入的募集资金1,017.25万元,用于RTV有机硅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已正常运作。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胶粘剂的研发及生产,已经与高校实验室合作共同研发系列电子胶水产品并取得一定成果,继续建设电子胶水项目可能导致重复投资。电子工具项目因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距今已有四年多,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呈现出供应商众多,行业标准不清晰,竞争无序的局面。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之RTV有机硅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一是体现在未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新产品生产销售,二是体现在各服务终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最终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毛利率的上升。未来,随着用户需求的升级,也可能通过技术贸易等方式有所体现。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重要事项 2013年3月13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周期延期至2013年12月31日完工。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 8月 2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 1、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一是体现在未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新产品生产销售,二是体现在各服务终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最终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毛利率的上升。未来,随着用户需求的升级,也可能通过技术贸易等方式有所体现。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5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3年8月26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郑建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在2013年1-6月的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5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6月18日开市时起停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35)。 201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2013年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6日、8月13日、8月20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同时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延期复牌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2013-40、2013-41、2013-46、2013-47、2013-48、2013-050、2013-051、2013-052、2013-054)。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正在对该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大、程序较复杂,方案的商讨、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3年9月18日。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文件,将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说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初步确定并予以披露后恢复交易。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