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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3-047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08月2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08月26日在长沙分公司会议室(长沙市雨花区湖南商会大厦东塔1821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8人,分别是彭继泽、杨胜刚、王远明、邓志辉、蔡健龙、王中华、乔春生、曹明)。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黎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收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0,022,452.74元。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3-048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07月02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3年07月0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3-034号)。根据上述公告及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欣牧业”)100%股权,并由公司和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根据安欣牧业的审计、评估结果(基准日2013年05月31日)协商确定安欣牧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格,签署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明确股权转让价款等相关事项。 2013年0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与鹏欣集团签署《关于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收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0,022,452.74元,可参阅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47号)。 本协议的签署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对安欣牧业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年一期审计报告》(天健沪审〔2013〕247号),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和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安欣牧业的资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3〕276号),通过资产基础法等方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05月31日,安欣牧业的资产评估值为40,022,452.74元,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元 ■ 根据上述审计、评估结果,经公司和鹏欣集团协商确定,安欣牧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0,022,452.74元。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转让的价款:根据安欣牧业截至基准日(2013年05月31日)经审计及评估的净资产值,经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40,022,452.74元。 (二)价款支付方式:公司在收到鹏欣集团书面付款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系协议双方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的《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年一期审计报告》(天健沪审〔2013〕247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3〕276号)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公允; (二)补充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湖南大康牧业有限公司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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