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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3-035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自公司上市以来,勤勉履行各项职责,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截止报告期日,公司注册资本为41,384.83万元,主要从事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工业过程控制及监控系统、计算机应用服务与综合信息网络工程、电子声像工程、各种智能化系统和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维修、调试、销售与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684,040.0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07%;营业利润35,814,516.8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68%;利润总额72,988,190.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3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90,620.8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16%。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如下: 1、募集资金 2012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8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1月23日己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门账户。2013年1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全额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股权激励行权情况 2013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127名激励对象中有101名激励对象申请选择本次行权,行权数量为497.93万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8,869,000股变更为413,848,300股。 3、完成2012年度利润分配 2013年4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经2013年5月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股权激励第一期第一次行权增加股份至413,848,300股,故在保持派发现金8,177,380元不变,所以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变化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3,84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759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于2013年7月1日完成了对2012年度权益分派。 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芜湖市鸠江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给予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奖励和产业技术升级补助的通知》(鸠经计[2013]26号),为鼓励和支持公司发展新兴产业,进一步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给予我公司创新奖励和产业技术升级补助3304.7077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安徽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创新型企业奖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教[2013]506号),为表彰先进,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增强竞争能力,给予我公司创新型企业奖励100万元。 6、报告期内,公司为拓展市场,与湖北祥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吴建华、湖南金龙电缆有限公司、湖北世纪华鑫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武汉和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湖北祥华鑫龙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分三期到位,首期到位300万元,其中:湖北祥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9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30%;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75万元,占实收资本的25%。目前,第一期出资己到位。 7、报告期内,公司及另外二家企业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联合发行的“芜湖市2012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票据简称:12 芜湖SMECN1)进行了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对本公司2013年以来的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芜湖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201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中诚信国际维持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束龙胜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3-036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48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86.9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72元。截至2012年6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29,999,6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9,056.49元,募集资金净额515,510,623.51 元。截止2012年6月21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2]18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以前年度己使用募集资金14,508,540.22元;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额为289,439,036.57元,其中暂时借出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50,000,000.00元,项目投资使用金额为39,439,036.57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项目投资支出募集资金53,947,576.79元。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947,576.7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2,907,525.9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支出净差额1,344,479.1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修订稿)经本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五家开户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五家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存入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为212,907,525.90元,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2012年8月9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又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三、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己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2013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公司于2009年9月18日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139,715.94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41,176,691.4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结余19,376.67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1,056,352.20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详细情况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核字[2012]1006号《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376.67元已在2012年度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 2013-037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为适应经营发展及销售市场的需要,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增资1700万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变为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增资的审批程序 2013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经市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118号 3、法定代表人:束龙胜 4、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油浸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生产、销售和维修(涉及国家有关审批项目,按国家有关法规办理)、预装式变电站的设计。 7、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2年12月31日,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总资产890.19万元,净资产639.69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649.7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44万元,净利润9.98万元。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2000万元。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目的是为了适时扩大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3-038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股权激励第一期第一次行权增加股份4,979,300股己于2013年6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40,869.9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41,384.83万元人民币。 鉴于因股权激励新增股本事宜以及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变动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由于《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同时进行修订。 此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束龙胜、李小庆、张祥、孙国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姚禄仕、汪和俊、江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己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5万元/年(税前)。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适时扩大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700万元,增资后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此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于2013年9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3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束龙胜,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市磷铵厂技术员,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厂长、芜湖市时创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自2008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现任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佑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斯高思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束龙胜先生曾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芜湖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会长,并获得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安徽省年度经济人物、芜湖市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合芜蚌自主创新人才等荣誉称号。 束龙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5,467,346股股份,通过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6,720,936股股份,合并持有公司122,188,2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5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束龙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小庆,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芜湖市粮油食品局科员,芜湖市益新面粉公司科长、副总经理。自2008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安徽鑫龙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小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祥,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蚌埠柠檬酸厂能源办主任。自2008年起一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电器元件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74,8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国财,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53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芜湖市开关总厂技术副厂长,自2008年起一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国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明,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曾在芜湖市弋江区挂任区委常委、副区长等职,2009年获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007年至今任安徽工程大学教授、科技处长等职。 江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禄仕,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10月出生,博士学位。1985年7月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合肥工业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禄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和俊,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就职于安徽无为国家粮食储备库、安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现任安徽和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汪和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3-039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315)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9时 2、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6日 3、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1选举束龙胜先生为董事 2.1.2选举李小庆先生为董事 2.1.3选举张祥女士为董事 2.1.4选举孙国财先生为董事 2.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选举姚禄仕先生为独立董事 2.2.2选举汪和俊先生为独立董事 2.2.3选举江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3.1选举张鲁毅为非职工监事 3.2选举李瑾为非职工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2、3议案的表决权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3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41008 联 系 人:朱文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一、普通投票表决
二、累积投票表决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可根据受托人拥有的表决权(即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数乘以三项议案应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可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之下自主分配。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可自行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来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承认受托人对此类提案所行使的表决权的有效性。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3-040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査秉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张鲁毅先生、李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对选举张鲁毅先生、李瑾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鲁毅,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5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财政厅副处长、处长。2010年8月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鲁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瑾,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1月出生,研究生在读。曾任安徽东向发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证券代码:002298 公告编号:2013-041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3年8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马承虎先生主持,共62 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选举陈邦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邦莲,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现任职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陈邦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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