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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4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 年8月20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另有公司的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志中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骏达光电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光电”)于2013年8月24日在成都市签署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4992万元参与骏达光电的增资扩股,其中390万元用于认购骏达光电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602万元计入骏达光电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占骏达光电增资后注册资本8630万元的4.52%。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骏达光电增资扩股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 (3)公司与骏达光电及其股东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孙长青等22个自然人股东及6个法人股东 (2)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光电)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光辉电器工业园4栋4-6楼 法定代表人:孙长青 骏达光电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为孙长青。孙长青: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历任伟创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高级经理、光宏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深圳市骏达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骏达光电董事长、总经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骏达光电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130万股,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到8630万元。公司本次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4992万元,其中390万元用于认购骏达光电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602万元金额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占骏达光电注册资本8630万元的4.52%。本次增资价格依据骏达光电经营业绩同时结合原股东增资价格情况,经双方谈判最终确定。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孙长青 4、注册资本:75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9日 6、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光辉工业园4栋4-6楼 7、主营业务:公司系触控技术应用解决方案及产品提供商,专业从事触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触控型笔记本、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消费电子领域。 8、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9、财务状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骏达光电总资产29,347.53万元,总负债13,079.12万元,净资产16,268.41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22,110.95万元,净利润2,711.53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骏达光电总资产42,497.96万元,总负债24,184.79万元,净资产18,313.17万元。2013年1-6月份营业收入23,081.11万元,净利润2,044.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增资金额及方式:骏达光电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130万股,骏达光电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到8630万元。公司本次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4992万元,其中390万元用于认购骏达光电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602万元金额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占骏达光电注册资本比例为4.52%。 (2)增资程序:在公司依据本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后,骏达光电即办理有关验资手续,并签发相应的出资证明书。骏达光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的30日内召集本次增资后的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完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增资资金的用途:骏达光电本次增资资金用于石岩工厂1-3楼电容屏生产线扩充和补充流动资金。 (4)增资后目标公司的组织结构:本次增资后骏达光电现有董事会结构不变。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目的 骏达光电作为国内领先的触控技术应用解决方案及产品提供商,具有触摸面板领域的研发及生产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核心客户资源和服务体系,近年产销状况良好,面对订单的攀升,存在增资扩股以扩张产能的现实需求。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运营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投资骏达光电,有利于公司业务结构的改善,有利于分享新兴产业的高速增长带来的直接收益和潜在的机会收益。 (2)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违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情况。且公司承诺,本次对外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3)本次投资的风险因素 公司通过本次投资进入新的行业领域,投资金额较大,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骏达光电未来业绩取决于技术因素、市场因素及公司经营水平的高低,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4)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分享新兴产业的高速增长带来的直接收益和潜在的机会收益;财务状况方面,本次投资后公司短期内现金流减少,但长期来看受益于触控行业的高速增长,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提高。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公司本次的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的对外投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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