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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3-01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国家整体经济形势依然不够乐观,宏观政策在探索、尝试中形成。全国生猪价格起伏不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困难。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通过扩大销售网络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等手段,确保半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有序进行,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5,197,042.83元,同比增长16.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592,968.03元,同比增长4.54%,基本每股收益0.05895元。 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谋求利润最大化。 1、加强帕珞斯等高档肉制品、骨素等新产品的市场宣传力度,快速建立新的销售渠道和网络建设。 2、加强吉林公司的管理、市场建设,整体局面有所改善。 3、设立企管部,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4、“以经销商为主,办事处服务为辅”的终端销售模式得到推广,市场网点逐步增多。 5、多次组织召开订货会、招商会,加大招商力度,抢占空白市场,特别是加强在安徽、江苏、河南等地的销售布局。 6、加强营销人员的培训,提高营销人员特别是一线营销队伍的实战营销业务水平。 7、针对生猪价格的下跌后升的形势,公司及时的调整产品结构,适量调整冷却肉及冷冻肉库存,积极与百盛中国等机构加强联系和合作,扩大市场影响力。 8、聘请专业形象推广机构,进行产品形象的提升和优化。 9、继续纵深推进成本和质量运动,严控产品质量,降低了产品成本。 10、加强研发力量,聘请专门人才进行产品的优化和创新,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发展战略目标展开了各项工作,销售收入有所增加,新项目也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在报告期内,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领导决策作用,为公司的稳定发展与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3-01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26日上午9: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和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3-018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26日下午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臧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27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 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票发行每股人民币13.1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034万元,扣除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2,1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0,884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28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449001040069509账号内,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推介及路演费用等其他发行费951.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9,932.22万元。 本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年12月28日出具京永验字 [2009]第21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79,002.13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为32,669.26万元,其中18,000万元已于2010年1月13日根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要求进行了置换,另外2,381.09万元已于2010年5月10日根据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进行了置换,实际置换了1,300万元,剩余1,081.09万元于2011年9月进行了置换。超募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46,332.87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099.7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首先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必须报股东大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订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与查询;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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