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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3-037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志军先生卖出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志军先生于2013年8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1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新生先生、胡志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8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5%。本次减持不会引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胡志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新生先生除本次减持外,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3-03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胡志军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公司将督促胡志军先生按照《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胡志军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已经进行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36)。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3-038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天业通联 股 票 代 码:002459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志军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8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胡志军 上市公司、天业通联、公司 指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志军和朱新生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方框图: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目的:因股东的自身需要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志军持有天业通联股票3,295.76万股,占总股本的14.83%。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志军和朱新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所持有股份均为天业通联首次发行前所得。其最近3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胡志军已经履行其承诺及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3、本次权益变动后,天业通联的实际控制结构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朱新生、胡志军对天业通联的实际控制权。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天业通联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志军 2013年8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志军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3-039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买入公司5%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收到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兴业”)关于买入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建兴业于2013年8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1,1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此次股份变动前,华建兴业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变动后,华建兴业持有公司股份1,1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3-040)。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及相关投资者买卖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3-040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天业通联 股 票 代 码:0024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号D-256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3年8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天业通联、公司 指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号D-256 3、法定代表人: 赵冬 4、注册资本: 5000万元 5、公司注册号: 110111011142247 6、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11677432139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 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9、经营期限:2008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2日 10、股东情况: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天业通联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天业通联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天业通联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冬 2013年8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冬 2013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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