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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期货合约每手200吨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魏书光
证券时报记者 魏书光 郑州商品交易所昨日公布动力煤期货合约征求意见。根据动力煤期货合约草案,动力煤交易单位为200吨/手,报价单位为元/吨,最小变动价单位为0.2元/吨,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根据动力煤期货合约草案,郑商所拟采用指定港口车(船)板交割的实物交割制度,指定动力煤现货市场主要中转集散地的北方五港(秦皇岛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天津港、黄骅港)和南方三港(福州港、广州港、防城港)为实物交割地点。 而交割基准价则选择皇岛港船板交货价。秦皇岛港是我国最主要的煤炭集散地和下水港,2012年秦皇岛港煤炭发运量为2.3亿吨,居全国煤炭中转港口首位,其价格在全国具有明确的主导力,是全国动力煤价格的“风向标”。 目前,国际期货市场上已经有3家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煤炭期货,分别是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的中部阿巴拉契亚(CAPP)煤炭期货,洲际交易所欧洲期货市场(ICE Futures Europe)的荷兰鹿特丹煤炭期货、南非理查兹湾煤炭期货和ICE GlobalCoal纽卡斯尔煤炭期货等,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的纽卡斯尔动力煤期货。其中ICE GlobalCoal和ASX推出的煤炭期货合约均以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煤炭为报价基准,意在确立亚太地区煤炭期货的定价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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