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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3-31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2012)深罗法民二初字第192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该诉讼案件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1993年4月12日,本公司前身深圳市华宝牧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宝投公司")、深圳市宝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经发公司")等七家公司签订《深圳宝安宝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书》,约定由该七家公司为发起人投资设立深圳市宝安宝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威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华宝公司出资900万,占总股本的9%。1998年,华宝公司申明"我公司因客观原因没有出资,而且今后也不会出资。事实上没有尽义务和享受权利,不承担该公司任何债权债务。" 2001年,宝威公司因与深圳发展银行宝安支行(以下简称"深发行宝安支行")票据纠纷及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深发行宝安支行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法院")提起违约之诉。宝安法院经审理后分别以(2001)深宝法经初字第1169、1201号判决宝威公司偿还债务合计990万元及利息、相关诉讼费用;保证人深圳市盈德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德丰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宝威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该两起案件均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宝威公司以房产及其他动产抵偿了部分欠款合计人民币507万元。详情见2012年12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2-25号)。 二、诉讼情况 因主张本公司前身华宝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深发行宝安支行向罗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1、请求判令本公司(本案被告三)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2001)深宝法经初字第1169、1201号两案中第三人宝威公司对原告所负债务连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请求判令本公司在宝投公司(本案被告一)、宝安经发公司(本案被告二)对宝威公司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其他九名被告分别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三、判决情况 罗湖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对本公司及其他被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以及诉讼保全费均由原告负担。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因罗湖法院已经驳回原告对本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本次公告的诉讼不会对本公司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罗湖法院(2012)深罗法民二初字第1920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3-32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2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有关情况及形成决议如下: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未有股东向本次会议提交提案。 二、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晏群董事长 3、会议时间: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30 4、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3区大宝路风采轩会所二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24,352,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4.74%。会议由董事长晏群先生主持,公司2名董事、2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覃俏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议案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冬元先生为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梁缉永先生为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情见2013年8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7)。 表决结果:同意124,352,4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房绿容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陈冬元简历 陈冬元,男,1972年生,籍贯湖北,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1-1995年就读于河海大学;1995-1999年在汉江水利水电(集团)公司外经处任职;1999-2002年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攻读世界经济学;于2002年7月进入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2013年期间担任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12年-2013年期间担任深圳市滨海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梁缉永先生简历 梁缉永先生,1964年11月生,籍贯广东,文学学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1983-1987年期间就读于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1987-1988年期间在广东省阳江县国营平岗农场中学担任教师;1988-1993年期间在中共广东省宝安县委办公室任职;1993-1995年期间在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新闻信息科担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2007年期间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继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企改办主任;2007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8月担任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3-33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监事林俊先生于7月22日向监事会递交了辞呈,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有效运作,经监事会审议,同意选举梁缉永先生为公司新任监事会主席。 会议认为,林俊先生自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召集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议题发表看法,并对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相关事务提出过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监事会主席的职责。公司对林俊先生辛勤工作表示敬意和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梁缉永先生简历 梁缉永先生,1964年生,籍贯广东,文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经济师。1983-1987年期间就读于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1987-1988年期间在广东省阳江县国营平岗农场中学担任教师;1988-1993年期间在中共广东省宝安县委办公室任职;1993-1995年期间在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新闻信息科担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2007年期间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继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工会主席、企改办主任;2007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8月担任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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